三、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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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28
颗粒名称: 三、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摘要: 敬老院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根据“以养为主,入院自愿”的原则,兴办了14所敬老院,入院老人251人。1961年撤并,留下合市、双塘、浒湾、对桥4所。1977年,城关镇在北门重办了1所。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敬老院11所,入院老人135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五保老人除集体供给生活费每人每年250元外,县民政部门解决公用经费每人每月4元和提供补助每人每月7元。11所敬老院中,以合市、崇麓两乡敬老院办得最好。自己种菜,喂鸡养猪,蔬菜食油自给有余,孤寡老人在敬老院欢度幸福的晚年。对于分散在各地的盲、聋、哑、残人员,县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救济,每年春季评定一次,每人每月救济6至10元。
关键词: 社会福利 金溪县

内容

敬老院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根据“以养为主,入院自愿”的原则,兴办了14所敬老院,入院老人251人。1961年撤并,留下合市、双塘、浒湾、对桥4所。1977年,城关镇在北门重办了1所。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敬老院11所,入院老人135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五保老人除集体供给生活费每人每年250元外,县民政部门解决公用经费每人每月4元和提供补助每人每月7元。11所敬老院中,以合市、崇麓两乡敬老院办得最好。五保老人互敬互爱、亲如一家。自己种菜,喂鸡养猪,蔬菜食油自给有余,孤寡老人在敬老院欢度幸福的晚年。
  1985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将秀谷镇敬老院改为金溪县社会福利院,共收养了25名休养员(吃商品粮的无依无靠的老人),由县民政部门发给每人每月休养费17元,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
  社会福利厂 1958年在县城办起了1所社会福利厂,主要吸收秀谷、浒湾两镇的30余名盲、聋、哑、残人员,从事缝纫加工和小手艺生产。通过生产劳动,自食其力。该厂于1962年下马,1978年恢复。
  对于分散在各地的盲、聋、哑、残人员,县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救济,每年春季评定一次,每人每月救济6至10元。1985年,全县享受对象128户134人,全年发救济款1.64万元。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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