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22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复退军人安置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2 |
摘要: | 一、安置机构 1952年,县人民政府成立转业、退役委员会。1959年,又成立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切实负责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到1985年底止,全县共接受安置了复员军人564人,退伍军人3415人,转业军人163人。对于一些安置在农村、生活确实困难的复退军人,给予重点扶持。对于年老体弱的40余名复退军人,县民政部门还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送到各级疗养院疗养。安置后,担任县级领导的有20人,担任部、委、办、局领导的有51人,担任经理、股长、所长、厂长、站长的有115人。安置在农业生产第一线,担任乡领导的有49人,担任村民委员会(大队)书记、主任的有104人,担任民兵营长的有131人。 |
关键词: | 金溪县 复退军人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