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扶持老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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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2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扶持老区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摘要: 红军北上后,这些地区的人民群众遭受国民党政府和土豪劣绅的残酷迫害。解放后,各级人民政府从政治、经济等多方面扶持革命老根据地恢复和发展生产。至1985年止,先后安排150余人工作。此后,每年在分配优抚、救济款时,优先照顾老区。1978年,县人民政府在左坊公社后龚火队开展扶贫试点,拨出资金2万元,扶助发展集体经济,解决了全大队发电照明和碾米等问题。为东坑等5个生产队购买手扶拖拉机1台,发给23户困难户资金3100元,用修房和发展家庭副业。
关键词: 金溪县 扶持老区

内容

在土地革命时期,金溪与南城县毗连的后车、黄狮渡、竹源:与资溪县毗连的黄通、墩厚、仙源庄、白果、何家湾、关一于.高桥等地,先后建直过乡(村)苏维埃政权,属于闽赣省苏区。红军北上后,这些地区的人民群众遭受国民党政府和土豪劣绅的残酷迫害。解放后,各级人民政府从政治、经济等多方面扶持革命老根据地恢复和发展生产。
  一、政治上照顾对老区一些有工作能力的烈军属和老革命干部,各级人民政府尽可能安排他们适当的工作。至1985年止,先后安排150余人工作。
  一、经济上资助 1952年,拨给老区购买生产资料款1000元,安排给99户,购买耕牛1头,添置犁、耙、禾斛、晒垫、谷箩等农具162件。此后,每年在分配优抚、救济款时,优先照顾老区。到1956年止,拨给老区的经费共计人民币255142元。从1952年到1956年,彭家乡得款80356元,其中,优抚和社会救济款3270元,国家扶助贷款76816元,烈士追抚费270元。该乡有烈军属15户,其中,有7户享受优待劳动日补助,每户500个;5户丧失劳动力的,得到“五保”.(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照顾。
  1978年,县人民政府在左坊公社后龚火队(土地革命时期红一方面军司令部驻地)开展扶贫试点,拨出资金2万元,扶助发展集体经济,解决了全大队发电照明和碾米等问题。为东坑等5个生产队购买手扶拖拉机1台,发给23户困难户资金3100元,用修房和发展家庭副业。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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