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21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扶持老区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1 |
摘要: | 红军北上后,这些地区的人民群众遭受国民党政府和土豪劣绅的残酷迫害。解放后,各级人民政府从政治、经济等多方面扶持革命老根据地恢复和发展生产。至1985年止,先后安排150余人工作。此后,每年在分配优抚、救济款时,优先照顾老区。1978年,县人民政府在左坊公社后龚火队开展扶贫试点,拨出资金2万元,扶助发展集体经济,解决了全大队发电照明和碾米等问题。为东坑等5个生产队购买手扶拖拉机1台,发给23户困难户资金3100元,用修房和发展家庭副业。 |
关键词: | 金溪县 扶持老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