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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3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摘要: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6年7月,成立民政局。1961年3月,人事、劳动并入民政局。同年10月,人事局分出。1963年10月,劳动局又分出。1968年5月,民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内务组接管。1973年8月10日,恢复设立县民政局。干部配备由1949年的3人,到1981年增至6人。1985年底,配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干部4人。
关键词:
金溪县
机构设置
内容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6年7月,成立民政局。1961年3月,人事、劳动并入民政局。同年10月,人事局分出。1963年10月,劳动局又分出。1968年5月,民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内务组接管。1973年8月10日,恢复设立县民政局。干部配备由1949年的3人,到1981年增至6人。1985年底,配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干部4人。
区人民政府设专职民政助理员。乡人民政府指定1名干部兼任民政委员。撤区并乡成立人民公社后,各公社成立民政委员会,设专职或兼职民政助理员1名。1984年,公社改乡后,民政组织与干部配备不变。
县民政局成立后,根据“上要为中央分忧,下要为群众解愁”的原则,积极开展民政工作。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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