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311 |
颗粒名称: | 第七篇 民政人事 |
分类号: | D035 |
页数: | 16 |
摘要: |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6年7月,成立民政局。1961年3月,人事、劳动并入民政局。同年10月,人事局分出。1963年10月,劳动局又分出。1968年5月,民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内务组接管。1973年8月10日,恢复设立县民政局。干部配备由1949年的3人,到1981年增至6人。1985年底,配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干部4人。区人民政府设专职民政助理员。乡人民政府指定1名干部兼任民政委员。5月21日,成立县选举委员会,抽调干部321名,自6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在全县分三批举行了首次基层普选。1984年4月28日至7月6日,进行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 |
关键词: | 金溪县 民政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