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判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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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2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审判工作
分类号: D916.2
页数: 2
摘要: 解放后,公安、检察、法院三个执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拘留、预审;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检察、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量刑判决。
关键词: 金溪县 审判工作

内容

解放后,公安、检察、法院三个执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拘留、预审;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检察、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量刑判决。
   一、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是惩罚一切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审判。县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紧密配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特别是从1983年8月开始,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惩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艰分子,使刑事发案率开始下降,社会治安秩序开始好转。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贯彻执行“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方针政策,严格区分罪与怍雅的界限,依法定罪量刑。并对所办案件,努力做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法律手续完备”。
   198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除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外,全部实行了公开审判,并有陪审员参加,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一、民事审判 民事审判是审理和调处各种民事纠纷,如离婚、离婚后财产、生活费、抚养、赡养、房产、债务、赔偿、继承等纠纷,以及配合有关单位解决山林水利纠纷等。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各项民事工作政策。在处理婚姻纠纷中,坚持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利益,提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在处理财产权益纠纷中,维护土改成果,保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民事案件中,着重于调解。但大量的民事纠纷,主要还是依靠基层人民政府和调解委员会解决。
   三、经济审判 经济审判庭成立后,立即开展了经济审判工作,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表6-5 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申诉案件审理表 说明:在民事案件中,婚姻纠纷案占70%。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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