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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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284
颗粒名称: 五、社会改造
分类号: D929
页数: 1
摘要: 1955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分公布后,县公安局执行了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和其他坏分子实行社会改造的任务。贯彻在经济上与社员同工同酬,在政治上区别对待的政策,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评审”制度,实行“三包一保证”(包劳动生产、包监督改造、包防止破坏,责成四类分子写守法保证书)的改造措施。对改造好了的摘掉帽子,称为农业社员;表现一般的称为候补社员,继续改造;表现不够好的交群众监督生产;有破坏活动的,依法管制生产。这项工作在改造反动阶级分子促进敌人内部向好的方面转化,发展工农业生产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金溪县 社会改造

内容

1955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分公布后,县公安局执行了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和其他坏分子实行社会改造的任务。贯彻在经济上与社员同工同酬,在政治上区别对待的政策,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评审”制度,实行“三包一保证”(包劳动生产、包监督改造、包防止破坏,责成四类分子写守法保证书)的改造措施。对改造好了的摘掉帽子,称为农业社员;表现一般的称为候补社员,继续改造;表现不够好的交群众监督生产;有破坏活动的,依法管制生产。这项工作在改造反动阶级分子促进敌人内部向好的方面转化,发展工农业生产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1979年2月,根据党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县公安局抽调人员成立办公室专门做这项工作,至同年底,全县除3名不老实守法、有破坏活动的分子外,其余均已摘掉帽子。1985年底,剩下的3名四类分子帽子也全部摘掉,给他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对地富子女重新定过成份,对地富家庭出身的第三代改变出身。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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