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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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2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631.1
页数: 1
摘要: 公安局 1949年6月成立。同年9月,在浒湾设立公安派出所。1950年,局内设秘书股、侦察股、治行股、审讯股和公安队,并在县城设立公安派出所。1951年,成立劳改队,撤销城关派出所。1964年恢复城关派出所,并增设黄通派出所。1965年,局内设有三股(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一队(民警队)、四所(看守所、浒湾、城关、黄通三个派出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砸……。县公安局局址,几经搬迁。1977年12月7日,新建局址于县城北门秀谷大道34号,1980年搬进新址办公。全县19个乡、镇、场,各设立1名公安特派员,乡、镇以下和工厂、企事业单位,分别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或治安保卫小组,有的根据上级规定和治安保卫任务较重的单位,还设立保卫股或配备专职保卫干部。1985年底,全县有保卫股3个,治保会(组)1453个,治保人员7305人。
关键词: 金溪县 公安机构设置

内容

公安局 1949年6月成立。同年9月,在浒湾设立公安派出所。1950年,局内设秘书股、侦察股、治行股、审讯股和公安队,并在县城设立公安派出所。1951年,成立劳改队,撤销城关派出所。1964年恢复城关派出所,并增设黄通派出所。1965年,局内设有三股(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一队(民警队)、四所(看守所、浒湾、城关、黄通三个派出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砸烂公、检、法机构,县公安局被强行解体,公安人员绝大多数下放或转行。1967年10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金溪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接管公安局的一切职权。1968年5月,建立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设部长1人,副教导员1人,工作人员若干人,行使公、检、法一切职权。部内设办事组、政保组、治安组、审判组、看守所和城关、浒湾两个保卫组。1973年2月,恢复公安局,组建了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预审股、看守所和浒湾、城关(后改秀谷)两个派出所。1974年以来,局内先后增设了消防股、刑侦队、经文保股、秀谷华侨农场派出所、何源公安派出所(1985年6月改为三江口林业派出所)、政工科、双塘镇派出所。1982年,各股改为科,至1985年底,县公安局设有六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政工科、秘书科)、三队(刑侦队和武警队、消防队)、六所(看守所、浒湾镇、秀谷镇、双塘镇三个公安派出所和三江口林业派出所、秀谷华侨农场派出所)。局内配有正、副局长各1人,政治教导员1人,各科(队)正、副科(队)长1至3人,各派出所正、副所长、政治指导员1至3人,并配备有吉普车2辆、摩托车2辆、传真机1台,安装了直通省、地和各县公安机关的专线电话。
  县公安局局址,几经搬迁。1977年12月7日,新建局址于县城北门秀谷大道34号,1980年搬进新址办公。
  一、治保组织全县19个乡、镇、场,各设立1名公安特派员,乡、镇以下和工厂、企事业单位,分别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或治安保卫小组,有的根据上级规定和治安保卫任务较重的单位,还设立保卫股或配备专职保卫干部。1985年底,全县有保卫股3个,治保会(组)1453个,治保人员7305人。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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