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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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241
颗粒名称: 三、宣传工作
分类号: D267
页数: 4
摘要: 广大人民群众反美爱国的政治热情高涨,不仅积极向政府捐献飞机大炮,而且涌现出一批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去当志愿军的动人事迹。1953年3月,开展婚姻法运动月宣传活动。全县评选和表扬了模范家庭328个,模范夫妻408对,以行政村为单位,普遍订立了贯彻婚姻法公约。各区组织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各乡宣传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进行宣传教育。1954年7月,金溪县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成立。
关键词: 金溪县 宣传工作

内容

各个时期的宣传活动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确定宣传内容,组织宣传队伍,抓好宣传阵地,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向全县人民进行宣传教育,使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1950年,全县在各区、乡发展宣传员279名,组成宣传队,深入农村开展土地改革政策的宣传。着重宣传党“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打倒地主,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同年6月,美国发动侵朝战争后,全县各机关单位、团体、学校立即组织宣传队上街,广泛深入地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反美爱国的政治热情高涨,不仅积极向政府捐献飞机大炮,而且涌现出一批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去当志愿军的动人事迹。
  1951年2月,为配合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开展,翻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10000册,供全县干部、群众学习和宣传。县、区、乡各级政府层层召开会议,说明镇压反革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宣传“首恶必办,协从不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
  1952年,在全县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第一个五年计划总任务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发展宣传员668名(其中党员148名),建立宣传小组108个,读报组118个,有广播筒13个。同年,为配合“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还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镣主义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窍国家经济情报的宣传教育。
  1953年3月,开展婚姻法运动月宣传活动。县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工会等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宣传队、腰鼓队、排演戏剧,以及利用幻灯、黑扳报、画报等,结合土改复查,深入农村宣传贯彻婚姻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年,全县有273对男女自由结婚,232名寡妇再嫁,132名童养媳回到娘家,74对强迫包办结婚的夫妻离了婚,一些夫妻关系不融洽的重新建立了和睦的新家庭。全县评选和表扬了模范家庭328个,模范夫妻408对,以行政村为单位,普遍订立了贯彻婚姻法公约。同年冬季,还开展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宣传教育,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的做法,首先统一党员和干部的思想认识。各区组织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各乡宣传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进行宣传教育。
  1954年7月,金溪县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成立。各区、各机关相继成立了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学委会、学习组。县委还召开全县宣传员会,举办144人的训练班,在全县各地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宣传教育。
  1955年,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发表以后,全县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宣传。随后,又进行《农业发展纲要》的宣传。
  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县委立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八大”文件,并在街道居民和农业社、手工业社群众中广泛宣传“八大”文件的精神。
  1957年,开展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的宣传教育。
  1958年,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宣传教育。
  1961年,开展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的宣传教育。
  1963年至1965年,配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进行有关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决定、规定等文件的宣传教育。
  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党的宣传工作受到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严重干扰,宣传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造成干部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的严重混乱。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党叛国,自取灭1=以后,配合批林整风,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毛泽东主席关于批林整风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批林整风的文件为武器,逐条逐段批判林彪一伙炮制的《571工程纪要》反革命纲领。
  1976年10月以后,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深入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之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在这一时期,县委举办了县、公社、大队领导干部学习班、宣传员学习班多期,重点宣传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宣传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以及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等等。在此期间,县委宣传部还为办好农村广播和农民夜校,编印了夜校教材36000册。全县干部和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广大干部和群众从思想上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积极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
  i981年F半年,首先组织全县干部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然后在工农群众中进行宣传,并编印《宣传提纲》共四讲:1.正确认识毛泽东主席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2.正确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3.充分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历史的伟大转折,坚信党中央的正确领导;4.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子,作出新贡献。同时,层层培训宣传骨干,举办学习班共174期,培训宣传员2650人,宣讲了5470次。
  1982年9月,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县委宣传部全力以赴做好十二大文件的学习和宣传工作。9月23日,县委成立“十二大”文件宣讲团,各公社成立宣讲分团。全县宣讲团成员,每人平均宣讲两至三次,共计4600多场次,受教育者达310000人次。同时,还铅印了《学习“十二大”文件精神要点》20000份,分发到社员群众家里张贴,使“十二大”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984年,开展整党文件的学习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宣传。年初,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六套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县委还在党校举办专门学习班3期,全县300多名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普遍轮训了一次,为全面开展整党进行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达后,县委亦分别举办县直属部、委、办、局负责人,乡(镇、场)党委书记、乡(镇、场)长和工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学习班,领会文件精神,推动经济体制改革。
  1985年10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召开后,县委又认真组织了对大会文件精神的宣传活动。共作宣传报告两次,举办学习班22期(含乡、镇、场举办期数),全县党员普遍轮训了一遍,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次。
  从1982年开始,在农村广泛开展了对中共中央(1982)1号、(1983)1号、(1984)1号、(1985)1号文件的宣传。每年都抽调200多名干部,层层培训宣传骨干,向广大农民宣传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商品生产,繁荣农村经济,走勤劳致富道路。
  干部理论学习 50年代,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是每天早上集体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有《联共(布)党史》、中国共产党历史、《政治常识》、《经济建设常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县委建立中心学习组,各单位建立学委会或学习小组,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学习心得笔记或进行测验。为了抓好在职干部的理论学习,县委还配备专职理论教员,各单位设有理论辅导员。
  1959年至1965年期间,机关干部学习日改为每个星期三(全天)。主要学习党中央的有关文件。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职干部的理论学习曾一度中断,在学习内容上,主要学习《毛主席语录》。1971年恢复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度,确定每星期二、五下午为学习日。学习内容仍然多是党中央的有关文件。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学习时间照原,学习内容除学习党中央的有关文件外,增加了大量的经济理论,如《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等。
  1982年以后,县委恢复中心学习组。1983年7月5日,县委召开县属单位千人以上干部职工大会作学习《邓小平文选》动员报告。7月中旬,又召开公社党群书记、宣传委员和县属局级单位政工干部会议,进行具体布置;8月下旬到10月底,连续举办四期读书班,全县经理级以上的干部共287人,普遍到县委党校轮训一遍,县委中心组23名成员还集中进行了学习。1984年3月,又在全县干部中开展《陈云文选》的学习和宣传。
  1985年5月,根据中宣部《关于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正规化的规定》,开始组织干部正规化理论学习,学员主要是县五套班子的领导干部及县级单位的政工干部,计50余人(称甲组),教材是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学习形式上,采取分散自学,集中听课和辅导,统一考试的办法。
  精神文明建设 1982年4月,县委宣传部具体组织了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心内容是“五讲四美”(五讲:讲文明、讲卫生、讲道德、讲礼貌、讲秩序。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以卫生为突破口,综合治理“脏、乱、差”。县委、县政府在县人民剧院召开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广播大会,参加大会的军民有1300多人。各公社、大队的干部和街道居民也都收听了大会的广播。为把文明礼貌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县委、县政府制发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规范》和《城镇管理几项规定》。此后,城镇治理“脏、乱、差”的问题,农村树新风、刹歪风的问题,都取得初步成效,人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这一年,全县评出先进单位72个,先进个人501个,“五好家庭”163户,卫生村22个。
  1984年4月,县委宣传部又具体组织了第二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心内容是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义)和争创“三优”(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活动。县委就此拟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建设文明村活动的决定》,作出了重点抓两镇(秀谷、浒湾),以城镇带农村的规划方案。4月27日,县委、县政府在县人民剧院召开县城军民共建文明城镇动员大会。会后,县五套班子成员做表率,各螅位领导走到前面,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秀谷镇17000多军民积极投入这一活动。各乡、镇、场也都在巩固老点(文明村)的同时,发展了新点(文明村),城乡建设精神文明竞赛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常称“猪屎街”的秀谷镇,经过经常治理,文明建设有了新的气象,1984年全区卫生检查时,被评为卫生镇,这是建国35年来的第一次。
  1983年,按照中共中央(1983)36号文件的精神,县委宣传部对清除精神污染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连续召开了四个会议,在文教、宣传单位集中10天时间进行整顿,认真清理。对县剧团过去上演的40个古装剧目进行了全面审理,决定停演不健康的剧目《蔡鸣凤辞店》和《毛洪记》;对业余剧团剧本订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发表和未发表的文艺作品、书刊、图画、录音、照相、影片进行了全面审查;对社会上流传的手抄本、黄色书籍、黄色录像、书摊进行了查禁;对过时的标语口号进行了彻底的清除。
  1984年,县委宣传部和工、青、妇、文化、教育等有关单位密切协作,经常举办周末晚会、歌咏、舞蹈和振兴中华的读书活动。这年的“七一”和“十一”节日期间,举办了两次规模较大的文艺汇演和书法美术展览,使人民群众在健康有益的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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