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223 |
颗粒名称: | 一、农民消费 |
分类号: | D422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时期、农家佃户多是“早稀中干晚少吃”、“半年糠菜半年粮”,干饭多给下田干活的男人吃,妇女则以稀为主,若遇天灾,则以野菜,甚至观音土充饥,农民穿着衣料主要靠手工纺织,家里生活用具粗糙简陋,居住条件也差,多为土墙瓦房,低矮破漏,阴暗潮湿。据调查,珊城乡荷塘村在民国38年解放前夕共有56户,无地和只有少量土地的就有49户,占87.5%。黄福春因无钱添置衣服,只好把野狗从坟山上拖出来的死人衣服拿回家,洗过晒过后围在自己身上。陶水生一件破棉袄穿了20多年,补了又补也舍不得丢掉。黄鸿红为了糊口,被迫卖掉亲生儿子。黄长根三兄弟则多年在外流浪。类似以上情况,全县各地都有。 |
关键词: | 金溪县 农民生活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