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22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消费 |
分类号: | F014.4 |
页数: | 2 |
摘要: | 第二节消费 ,农民消费,至1985年,每百户农民中,拥有自行车72.86辆,缝纫机17.14架,收音机98.57台,手表145.71只,钟22.86只,录音机1.43台,电视机2.86台,大型家具308.57件。少数农户还购买了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等高档家用电器。职工消费,1978年后,多数单位建起了集体宿舍,职工住房大大改善,至1985年,职工人平居住面积达6.28m2。社会购买力 1949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378.1万元,人平42元;1953年,社会商品零售额增至425.6万元,人平43.6元;1957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541.2万元,人平49.5元;1962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742.9万元。人平62元;1978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2350万元,人平112.4元;到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达4996万元,人平222.1元。 |
关键词: | 金溪县 农民收入 职工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