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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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21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F014.4
页数: 4
摘要: 人民生活,包括农民收入、职工收入;农民消费、职工消费;储蓄情况。
关键词: 金溪县 农民收入 农民消费

内容

第一节收入一、农民收入金溪农民历来以耕种土地获得收入为主,辅之家庭工副业。
  解放前,大部分土地为封建地主剃介级占有。贫苦农民以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为业,倍受地租和高利贷的盘剥,加上名目繁多的捐税,佃耕收入难于养家糊口,只得靠砍柴、饲养及外出充当长工、短工、脚夫、挑夫、车夫等来填补生活之不足。若遇天灾人祸,有门路的靠借债度日,无路的则背井离乡,以讨饭求乞为生。
  解放以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分得土地,生活开始有所依靠。但因家底薄,生产工具落后,粮食产量1不去,收入仍然很低,少数困难户仍需靠政府救济度日。农业合作化后,执行“各爆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集潍收入部分逐年增多。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令县农民集体分配人平23元,1959年增至53元,“文化大革命中”,集体分配收入人平徘徊在70元。1981年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加之国家大幅度调整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农民收入迅速增长。到1985年,人平纯收入达377元。同时还出现了一批收入万元户。
  表3-5 几个年份农民集体分配比较表表3-6 1985年农村住户纯收入及其构成抽样调查一、职工收入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
  解放前,金溪职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收入微薄。民国36年(1947),木工、石工每个工的收入为5500元(法币、下同),仅可购买一斤铁钉(铁钉每斤5000元);中学教师每月薪金也只有20余万元,能买2担大米;小学教师每月薪金还买不到2担稻谷;一般工友收入更低,只有小学教师的一半,还常不能按月领到薪金。
  解放后,城镇就业人数不断增加,1949年末共有职工420人,到1985年末,全县就业人数达11987人(含集体所有制职工),占非农业人口的41.8%。职工工资也不断提高,1949年至1981年,在物价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73元增加到593元,提高了117%。1985年,人民生活消费用品的物价总指数比1981年提高,但职工收入增长幅度大于物价上升幅度,1985年,职工年平均收入达781元,比1981年提高31.7%。
  表3-7 解放后几个年份职工收入对比表第二节消费一、农民消费民国时期、农家佃户多是“早稀中干晚少吃”、“半年糠菜半年粮”,干饭多给下田干活的男人吃,妇女则以稀为主,若遇天灾,则以野菜,甚至观音土充饥,农民穿着衣料主要靠手工纺织,家里生活用具粗糙简陋,居住条件也差,多为土墙瓦房,低矮破漏,阴暗潮湿。据调查,珊城乡荷塘村在民国38年(1949)解放前夕共有56户,无地和只有少量土地的就有49户,占87.5%。他们除了在秋后能吃上一点大米干饭外,其余时间都得用大米掺杂粮、野菜充饥。黄福春因无钱添置衣服,只好把野狗从坟山上拖出来的死人衣服拿回家,洗过晒过后围在自己身上。陶水生一件破棉袄穿了20多年,补了又补也舍不得丢掉。黄鸿红为了糊口,被迫卖掉亲生儿子。黄长根三兄弟则多年在外流浪。类似以上情况,全县各地都有。
  解放以后,农民的食粮逐年好转,但用粮水平时高时低,解放初,人均口粮150公斤(折合稻谷,下同)左右,1958年增至197.5公斤。1963年降至174.5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稳定在240公斤左右,1978年后,用粮水平增长较快,至1981年,人平口粮达到305公斤,1982年至1985年,农户人平口粮都在400公斤以上。农民穿着大为改观,家织土布已被细布、卡机布、灯芯绒布、化纤布等机织布所替代。80年代以后,衣着质量日趋精良。款式新颖别致,城乡差别大为缩小。农民住宅状况的改善则始于70年代后期,新建住宅多为砖木瓦结构,并有少数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两层楼房。据调查,1985年全县平均每个农户使用房屋面积为112.64m2,其中生产用房25.17m2,生活用房87.47m2。农民家庭耐用品也不断增加,至1985年,每百户农民中,拥有自行车72.86辆,缝纫机17.14架,收音机98.57台,手表145.71只,钟22.86只,录音机1.43台,电视机2.86台,大型家具308.57件。少数农户还购买了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等高档家用电器。
  表3-8 1985年农村住户生活消费支出及构成抽样调查一、职工消费民国时期,多数职工生活艰难,吃的都是粗菜便饭,一个月中若能打上一二次牙祭(即吃猪肉)就算不错;穿的多是粗布破衫,店员伙计通常比工人略为好些,但多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大人穿罢交小孩。”若能每年添件长衫,添床被盖,就属上等;住的多是私房,其好坏因各人家境而异。只有商店店员伙计多在店堂搭铺。
  解放后,职工生活大为改善,消费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国家从1953年开始对职工及其家属的口粮按标准按月定量供应。尔后,猪肉和主要副食品也按月凭票供应。1978年后,肉食和副食品先后敞开供应,职工用粮量下降,定量指标多有结余,不少职工吃饭讲究精细,注重营养成份。职工衣着大为改观。80年代后的衣着质量更为精良。款式更为新颖。不少职工夏穿丝绸,冬穿呢服,西装革履,追随潮流,十分讲究。职工住房在解放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偏紧,有的三代同室。1978年后,多数单位建起了集体宿舍,职工住房大大改善,至1985年,职工人平居住面积达6.28m2。
  三、社会购买力 1949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378.1万元,人平42元;1953年,社会商品零售额增至425.6万元,人平43.6元;1957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541.2万元,人平49.5元;1962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742.9万元。人平62元;1978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2350万元,人平112.4元;到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达4996万元,人平222.1元。
  第三节储蓄民国时期,职工和农民入不敷出,能有储蓄的极少。
  解放后,职工和农民的收入不断增长,城乡储蓄存款也得以稳步上升。城镇储蓄,1949年仅0.1万元(年末余额。下同),1955年增至4.2万元,人均1.68元;1965年又增至21.6万元,人均8.64元;1976年达到76.4万元,人均30.56元;1985年上升到613.9万元,人均245.56元,比1976年增长7倍,比1965年增长27.4倍,比1955年增长57.4倍,比1949年增长6138倍。农村储蓄,1971年为11.2万元,人均0.76元;1976年增至33.8万元,人均1.93元;1985年增至858.9万元,人均44.05元,比1976年增长21.8倍,比1971年增长56.9倍。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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