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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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19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口
分类号: K295.6
页数: 6
摘要: 历代人口,包括宋朝、民国时期。人口构成,附有九十岁以上高龄老人。人口控制措施。
关键词: 金溪县 人口

内容

第一节历代人口宋朝景定年间(1260--1264)全县户口为36972户,71270人。元朝时34730户,人口无考。明朝洪武二十四年(1391)30694户,15'3870人;永乐十年(1412)36951户,129983人;弘治五年(1492)27933户,72956人;嘉靖元年(1522)27054户,57498人。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56639户,204732人;嘉庆十七年(1812)58090户,213080人;道光元年(1821)57246户,218157人;咸丰元年(1851)58347户,216193人;同治八年(1869).58281户,215479人。
  中华民国时期,在国民党统治下,民不聊生,饿死、冻死、逼死加上连年不断的战火,死亡率激增,人口大减。民国5年(1916)29401户,147143人,其中男79955人,女67188人;民国17年27708户,108799人,其中男59250人,女49549人;民国20年108779人;民国23年30110户,108180人,其中男61350人,女46830人;民国24年29347户,114254人;民国26年104788人;民国33年20792户,90410人,其中男45132人,女45278人;民国38年解放时,为25759户,92637人。
  解放后,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生老病残有保障,人口随之增加。
  表3-1 解放后全县户口表续表第二节人口构成一、年龄构成 1982年7月1日零时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0-5岁人口为34472人,占总人口15.91%;6~19岁人口为83484人,占总人口38.52%;20~59岁人口为85560人,占总人口39.48%;60岁以上人口为13156人,占总人口6.09%。金溪为年轻人口型。
  一、性别构成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男性111388人,占总人口的51.41%;女性105284人,占总人口48.59%;男性比女性多6104人,男性与女性的比例为105.8:100。
  三、婚姻状况构成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15岁以上人口为125263人,未婚的有31647人,占25.26%,其中15~22岁的有28340人,占未婚人口的89.55%;有配偶的有82835人,占66.11%,其中15~22岁的有7237人,占8.73%;丧偶的有10019人,占已婚人数的10.7%,其中男2611人,女7408人,在丧偶人数中,60~79岁之间居多,占丧偶人数59%;离婚的有762人,占已婚人数的0.81%,其中男676人,女86人。
  四、文化程度构成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大学文化程度的(含肄业)有440人,占总人口的0.2%;高中文化程度的有10185人,占总人口的4.7%;初中文化程度的有26168人,占总人口的12.08%;小学文化程度的有90407人,占总人口的41.73%;文盲、半文盲的有55000人,占总人口的25.38%;尚未入学儿童有34472人,占总人口的15.91%。
  五、职业构成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在业人口为97030人,其中农、牧、副、渔劳动者78363人,占从业人口总数80.78%;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9626人,占从业人口总数9.92%;商业和服务性工作人员258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2.66%;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52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4.66%;党、政、群等工作人员1933人,占从业人口总数1.98%。
  表3-2 各乡、镇、场男女比例和人口密度表 (1982年7月,日零时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 续表附:九十岁以上高龄老人王二㚢,女,住石门乡涂岭村,生于1886年12月1日,1985年100岁,身体健康,牙齿完整无缺。她生活俭朴,一生勤劳,青壮年时天天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到了晚年,仍整天忙个不停。
  张多㚢,女,住浒湾镇后书铺街,生于1891年6月28日,文盲,21岁结婚,生育11个子女。52岁丧偶,生活一直很贫困。一生坚持纺棉花、削蜡烛等家庭手工劳动。60岁后就不吃鸡、鸡蛋和煎的菜。睡得晚,起得早,喜吃水煮的菜。1985年95岁,说话声音宏亮,身体无大毛病,但视力很差,耳朵也聋。
  江全㚢,女,原籍浙江淳安,1969年移居金溪,住双塘镇曾源垅村,生于1891年,文盲。一生坚持农业生产劳动,早起早睡,生活起居有规律,喜吃肉、蛋等荤腥食物。
  傅全香,女,原籍临川,50岁时移居石门乡靖思村,生于1891年12月8日,文盲,18岁结婚,生育4男6女,一生从事家务劳动,讲卫生,爱整洁,屋里屋外天天都要打扫得干干净净。80岁时还能煮12人吃的饭,并养4只猪。1985年95岁还能补衣服,洗衣服,一天能吃1斤多米饭,脾气急躁,但婆媳关系处理得还可以,子孙对她照顾周详。
  黄世爵,男,原籍广东台山县,生于1892年8月24日,高小文化,80岁时做过手术,不抽烟,不喝酒,每天坚持定食、定量、定时,早睡早起,特别爱吃白糖。84岁在县中医院退休时身体健康,行走自如。
  壬芳攸,女,住大仙岭乡彭家村,生于1894年,文盲,18岁结婚,28岁丧偶,只生一女,后未再婚。一生坚持参加农业劳动,且很节俭,92岁时听觉仍很好,牙齿齐全,走路虽要用拐杖,但能洗自己的衣服。
  饶希安,男,住琉璃乡塘下村,生于1895年,文盲,一生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生有一子二女,爱吃糯米、肉类、蔬菜。农业合作化时,曾被评为县劳动模范。
  赵珍珠,女,住高桥林场苏溪村,生于1895年9月16日,十来岁做童养媳,18岁结婚,共生育10个子女,性情温和,很少发脾气,一生从事家务劳动,十分节俭,也没生过大病,60岁后不吃鱼,但喜吃肉,1984年开始聋耳,能扫地,抹桌子、带小孩。
  龚高发,男,原籍临川,1896年7月6日生于浒湾镇,读过5年私塾,14岁与表姐结婚,生有6男7女,只养活一个女儿。年青时,衣食充裕,老年拾了20多年的猪粪,会抽黄烟,爱喝茶,晚年坚持早起早睡,饭后散步,生活起居也有规律。1985年90岁时身体仍很健康,说话声音宏亮,除听觉稍差外,不带眼镜还能看得见4号字。
  丁碧玉,女,住大仙岭乡上市村,生于1896年11月12日,文盲,15岁结婚,共生育3男5女,66岁丧偶,一生坚持参加农业劳动,脾气急躁,爱清洁。1985年90岁,除视力下降外,还能煮饭、洗衣。
  第三节人口控制民国时期,政府不管生育。
  解放初,人民政府就开始对人民进行节制生育教育,1953年贯彻卫生部修订的科学避孕和人工流产办法。1957年,县、乡均建立和健全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在秀谷、浒湾两镇居民中进行有关药、具避孕和“安全期”避孕方法的宣传教育,在农村中,分期分批开展对“新法接生”和卫生、节育知识宣传员的培训工作。1972年开展计划生育和“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推行“晚、少、稀”计划生育经验。组织和培训了卫生力量,开展经常性男女结扎手术,药、具、上环等避孕节育和超生怀孕的人工流产、引产补救措施。1977年,县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兼任,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专抓,下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县直属单位和乡(镇、场)都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乡、镇、场均配备一名专职计划生育员,在小组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此外,村民委员会还配有一名计划生育宣传员。村民小组也有一名不脱产的计划生育调查员。此后,医药门市部和商店普遍设有免费避孕药、具柜台,全县大抓人口计划的落实,提倡一对夫妇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限制二胎生育,坚决杜绝三胎落地。1982年,全县又普遍推行了计划生育合同制,具体落实人口计划。
  凡是计划生育做得好的夫妇,政府给予奖励,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采取避孕措施不再生育的可领取《独生子女证》。至1985年止,全县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有230人,独生子女就医、入托、招干、住房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对违反和破坏计划生育的,酌情给予处分。
  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育龄夫妇节育率不断提高,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晚婚晚育率则逐年上升。1971年,全县节育人数为1254人,占总育龄妇人数的5.5%,到1985年上升到23196人,占总育龄夫妇的76.3%,人口出生率由1971年的32.94%下降到1985年的13.11%。人口自然增长率也由1971年的25.3%下降到1985年的8.01%。晚婚晚育率则由1981年的27%上升到1985年的46.7%。从1972年到1985年的13年中,对计划外怀孕采取人工流产、引产补救措施的共14997例。
  表3-3 计划生育情况统计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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