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域演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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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13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域演变
分类号: K295.6
页数: 3
摘要: 介绍了宋代、明代、清代、新中国成立后不同时代的变化,以及县域变化文献的考证。
关键词: 金溪县 县域 演变

内容

第三节 县域演变
   宋景德二年(1005),饶州安仁县(今余江县)的延福、白马、永和3乡归金溪县管辖。
   明正德七年(1512),将延福乡的40都(13个里)及41都(7个里)划出归东乡县。
   清朝时的县界是:县城东至醇塘铺27.5公里,与贵溪县交界;南至韩婆岭25公里,与南城县交界;西至东漕港22.5公里,与临川县交界;北至贵田20公里,与东乡县交界。又,东南至枫林15公里,与资溪县交界;西南至洛城25公里,与临川县交界;东北至庄坊20公里,与安仁县交界;西北至望州铺35公里与临川县交界。县境东至西56公里,南至北45公里,东北至西南45公里,西北至东南60公里。
   1952年,金溪划出黄狮渡、上长兴村归南城县,划出抚河西岸的廖坊、金家塘、竹溪、丁家村归临川县。临川抚河东岸的畲丁家、潢汰渡、汤家村划给金溪。其余地方依旧如故。
   附录:建县时间考
   关于金溪建县时间说法有四:
   一是宋淳化五年(994)说。持这种说法的主要有:北宋文学家地理学家乐史著的《太平寰宇记》、宋元史学家马端临著的《文献通考》、《江西通志》(清光绪版)、《临川县志》(清同治版)。《太平寰宇记》云:“本临川县上幕镇其山岗出银矿,唐朝常为银监,至周显德五年(958),析临川近镇一乡并取饶州余干白马一乡立金溪场,后置炉以烹银矿,宋淳化五年改场为县。”《文献通考》云:“淳化五年升金溪场为县,属江西路。”《江_西通志》云:“淳化五年,金溪场升,属抚州。”<临川县志》云:“周显德五年析归政一乡为金溪场,宋淳化五年又益以归德、顺德、顺政兰乡为金溪县。’
   二是宋开宝五年(972)说。持这种说法的主要有《宋史·地理志》、清蔡I:翔著的《王荆公年谱考略》、临川名士傅占衡作的《临川记》。《宋史·地理志》载:“宋开宝五年升金溪场为县。”《王荆公年谱考略》载:“金溪本临川地,宋开宝五年始置县。”《临川记》载:“宋开宝五年以金溪场为县。”
   三是宋初说。持这种说法的主要有《明一统志》。此志载:“金溪县本唐临川之卜幕镇。南唐於镇立金溪场,宋初升场为县,属抚州。”
   四是宋开宝初说。持这种说法的主要有元虞集著的《道园集》,此书云:“金溪县闪金溪场名也,唐时有银矿,发其地作场以冶之,曰金溪场,宝历乙巳年(825)银绝而冶废,宋开宝初始置县。”
   关于金溪建县时间的四种说法分别来自正电和富有史书价值的志书及典籍,那么,哪种说法站得住脚呢?应该说,任何一个朝代,对行政区划的变更、调整,其掌权者是会有明文下达的,明文下达的时间就是行政区划变更时间。《明一统志》和《道园集》均未说明金溪建县的具体时间,可见两书的作者都没有作详细的考证,金溪建县于宋开宝初和宋初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也是站不住脚的。
   在此次修志中,对剩F的两种说法作了考证,认为宋淳化五年说可信,其理由是:
   一、《太平寰宇记》系北宋地理总志,详细地记载了全国各州县的地理、沿革、山川、形势、风俗、物产、古迹、人物、艺术和传说等,且每“沿波讨源,穷本知末,旁搜远绍,考据精核”。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赞叹说:“有宋一代志舆地者,多以乐氏为巨擘。”其作者乐史生于后唐天成五年(930),死于宋景德四年(1007),初仕南唐,入宋后举进士,官至水部员外郎。淳化四年,奉诏巡抚两浙,其家乡宜黄县和金溪县同属抚州管辖。应该说,作为饱学之士的乐史对邻县的设立是知晓的,他所记的金溪建县时间不是信手胡来的,可信程度是高的。如果金溪建县确实是征宋开宝五年,安有不记之理?治学严谨的史学家马端临著的《文献通考》以及清光绪版《江西通志》、清同治版《临川县志>为何不予采用?
   二、宋史修于元顺帝志正三年至五年(1343至1345)。《辞海》载,“该书卷帙浩繁,成书仓促,资料剪裁,史实考订,讹舛颇多,如记志表传间相互矛盾,一人两传,有目无文等。但也保存不少今已散佚的原始资料,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宋史·太祖本纪》云:“开宝八年(975)始下江南。”《宋史·地理志》亦云:“宋太祖开宝八年平江南。”那就是说,金溪在开宝八年以前仍属南唐,到开宝八年始属宋。宋在未灭南唐以前是不可能把南唐之地的金溪场升格为县的。在宋开宝期间,金溪场升为县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南唐政权将金溪场升格为县,但查南唐书,没有在开宝五年升金溪场为县的记载。
   三、清道光三年版《金溪县志》对金溪建县时间作了如下考证:按《宋史·地理志》小注,开宝五年升金溪场为县,而《文献通考》、《宋会要》皆谓置县在淳化五年。又邑人周袞(宋祐祐八年进士,以员外郎出知滕县)距建县时未远,其《永兴院记》云:“院在抚之东南,去州城百余里,初隶临川县,皇朝淳化中析地为金溪县。”邑人危素(元朝历史学家,负责主编宋、辽、金三史)撰《长庆寺碑》,亦然。则宋史未可据也。至吴敏为淳化三年进士,缘开:宝八年地已归宋,自应赴春官考试,不得据此遂谓立县之始也,故将并录以备观览,而断自淳化五年为立县之始。
   四、从金溪历史沿革来看,金溪建县以前为临川县属地。那么,临川到底于何时分地置金溪县?应该说,《临川县志》的记载是可信的。既然《临川县志》记载为宋淳化五年分地置金溪县,那宋开宝五年建金溪县的说法也就被否定了。
   五、旧县志其他几处记载也可作为佐证。
   1.金溪自建县至清同治九年,共修县志九次。宋景定年间和明永乐年间修的两部县志早已散失,现今存F来的最早一部县志为明嘉靖六年(1527)纂修,邑人王萱为之作序。此序写道:“宋淳化间始县。”明嘉靖二十四年知县冯元重刻时,在后序中也写道:“金溪县始于宋之淳化”。此志还转录了明永乐十九年(1421)邑人进士徐孟恕作的序,此序载:“金溪为抚之壮邑,自淳化五年割临川、安仁、贵溪之地以为县。”
   2.明嘉靖版《金溪县志》载:宋知县,刘世昌,未详何许人,宋淳化五年始升金溪场为县,以世昌知县事。
   3.现有的史料皆认为金溪是由场升格为县的,但为何要由场升为县呢?清康熙十一年版《金溪县志·银冶》载:“宋太祖乾德四年(966),李煜奉正朔,改镇为场,遂名为金溪场,兴复旧冶。开宝二年己巳,南唐知场事张恽作银坑记,开宝八年,宋灭南唐,场入于宋。太宗淳化五年甲午,有司以利不偿费,举一二女事,上闻遂罢场置县。”此版县志为清著名学者王有年独修,他对以上记述还作了如下说明:“按旧志,金溪场建于周显德五年,县建于宋淳化五年,王经作《烈女祠记》则云,宋太祖乾德四年,李煜奉正朔,改镇为场。又太宗淳化五年甲午,有司以利不偿费,举二女事,上闻因罢场置县,俱与旧异。经之先曾为场官,而白面坞碑犹及见其详,其言当不误,故仍之。”
   基于以上理由,金溪建县从淳化五年说。为备后人考核,仍将其他诸说并存。
   (载《金溪文史资料》第5期)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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