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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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116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内容

一、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记人载事,统合古今,详今略古。
   二、本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政党、政权政协、政法、民政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财税金融、综合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文物胜迹、方言轶事、风俗宗教、人物等23篇组成。
   三、时间断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限一般截止1985年底,个别门类适当下延。
   四、历史纪年,历代封建王朝仍照旧称,用旧纪年;中华民国用民国纪年;旧纪年和民国纪年均夹注公元纪年(同一节内,只在首次出现时夹注)。解放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志书所称“解放前”、“解放后”系以1949年5月7日金溪解放时为界。
   五、政区及机关名称,均系当时名称。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称外,均用现行标准地名。中国共产党金溪县委员会在志书中简称中共金溪县委或县委,金溪县人民政府简称县人民政府。
   六、各项数据,一般用县统计局数字,统计局缺的,则采用各有关单位数字。解放后历年各项涉及价格数字,除作过说明的外,均为当年价。凡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数字书写,凡表示数量的用阿拉伯字;习惯用词、词汇、成语、专门名称和表述性语言中的数字,用汉字;百分比用阿拉伯字;几分之几用汉字;旧纪年的年、月、日用汉字;民国纪年和公元纪年的年、月、日用阿拉伯字。
   八、人物。生人不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立传人物以对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者为主,亦收入个别反面人物;立传人物只记其事,不作评述。凡健在的本县籍县、团级以上干部,副教授(含相应职称)以上科学技术工作者,援外人士和受省以上党、政、军部门嘉奖者,均分别列表记载。
   九、资料来源有四:一是旧志史料,二是抄摘省、地、县有关档案资料,三是广征博采访问调查资料,四是县属各单位直接提供资料。
   十、本志以文为主,辅以表、图和照片,同时附录一些文献、考证、省属驻县企业和边界地区党、政组织情况及客籍人物活动。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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