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御纂朱子全书》 古籍 |
唯一号: | 139820020210015961 |
颗粒名称: | 刺史专主按察 |
分类号: | b244.7 |
页数: | 2 |
页码: | 二十二-二十三 |
摘要: | 自秦置守尉监汉有郡守刺史如今监司专主按察至汉末令刺史掌兵遂侵郡守之权兼治民事而刺史之权独重后来或置或否其尝説不用许多监司每路只置一人复刺史之职正其名曰按察使令举刺州县官吏其下却置判官数员以佐之如转运判官刑狱判官农田判官之类农田专主婚田转运专主财赋刑狱专主盗贼而刺史总之稍重诸判官之权资序视通判而刺史视太守判官有事欲奏闻则刺史为之弊奏刺史不肯发则许判官自径申御史台尚书省以分刺史之权盖刺史之权独专则又不便若其人昏浊则害贻一路百姓无出气处故又湏略重判官之权诸判官下却置数员属官如职幕官之类如此则重权归一太守自治州事而刺史则举刺一路岂不简径省事而无烦扰耗蠧之弊乎 |
关键词: | 刺史 官制 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