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建宁诸司论赈济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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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重刊朱子大全》 古籍
唯一号: 139820020210001310
颗粒名称: 与建宁诸司论赈济札子
其他题名: 书【时事出处】
分类号: I269.6
页数: 3
摘要: 朱熹所作書《与建宁诸司论赈济札子》
关键词: 宋代 朱熹

内容

一安抚司赈济米合于冬前差船般运免至冬后与民间
   般载租米互有相妨或致延滞
  一广南最系米多去处常歳啇贾转贩舶交海中今欲招
   邀合从两司多印文榜发下福州沿海诸县优立价直
   委官收籴自然辐凑然后却用溪船节次津般前来建
   宁府交䣃
  一般运广米须得十馀万石方可济用合从使府两司及
  早拨定本钱选差官贠使臣或募土豪给与在路钱粮
  令及冬前速到地头趁熟收籴【潮惠州与本路界相近】往回别无
  踈虞即与支赏【约运到米一千石支钱三十贯充赏更多尤好】其籴到米数最
  多之人仍与别议保奏推赏施行
  
  一上件福广米既到府城即城下居人自无阙食之理不
  须过有招邀上溪般米反致郷村匮乏将来却烦官司
  般米赈济劳费百端今合先次出榜晓谕诸县产户寺
  院除日逐出粜不得闭籴外毎产钱一贯桩米三十石
  省【禾亦依此纪数两贯以下不桩委社首遍行劝谕亲自封桩开具本都桩管米数及所桩去处限十一月】
  【内申县祗备覆实不得辄徇颜情虗申数目及妄挟怨执生事搔扰其社首家禾米即委隅官封桩】
  一郷下有外里产户等寄庄即仰社首及本处居人指定
  经官陈说封桩十分之七
  一郷下有产钱低小而停积禾米之家仰邻保重立罪赏
  陈告亦与量数封桩十分之五并依前法
  一上户有愿于合桩数外别行桩粜之人许具实数经县
  自陈收附出粜量行旌赏
  一所桩禾米更不预定价直将来随郷原高下量估平价
  出粜不使太贵以病细民亦不使太贱以亏上戸
  一所桩禾米自来年正月为始以十分为率至毎月终即
  给一分还元桩产戸自行出粜直至稍觉民饥即据见
  数五日一次差隅官监粜大人一斗妇人七升小儿四
  升如至六月中旬民间不甚告饥即尽数给还产戸自
   行出粜
  一府城县郭及郷村居民合籴禾米之家合预行括责取
   见户口实数即见合用米数及将来分定坊保给關妆
  籴庶免欺弊【大人妇人小儿逐户分作三项】
  
  一上户自有蓄积军人自有衣粮公吏自有廪禄市戸自
  有经纪工匠自有手作僧道自有常住并不在收籴之
   限
  一鳏寡孤独老病无钱籴米之人候三四月间别议措置
   如是饥荒须令得所
  右谨具呈第一项至第三项乞使府两司早赐详度定议
  第四项以后乞使府出榜通衢恐有未尽未便之处令诸
  色人详其利害疾速具状陈述广询审议然后施行庶使
  大户细民两得安便伏候台旨
   此米须留以待来歳之用目今秋成在迩般运到人巳
   食新切乞存留无为虚费桩米多则上户不易少又储
   蓄不足此数更乞裁酌更以户口之数计之方见实用
   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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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刊朱子大全

《重刊朱子大全》

《重刊朱子大全》全一百卷。文集搜集了朱熹的诗、奏稿、书札和论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他的理学观点、政治思想等。宋朱熹(1130—1200)撰。此书又名《晦庵集》、《朱子大全文集》、《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或《朱子大全》、《朱子文集大全》及《朱子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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