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台州免纳丁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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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重刊朱子大全》 古籍
唯一号: 139820020210001038
颗粒名称: 奏台州免纳丁绢状
其他题名: 奏状
分类号: K206.5
页数: 2
摘要: 朱熹所作奏状《奏台州免纳丁绢状》
关键词: 奏状 奏章 朱熹

内容

具位臣朱 熹
   臣巡历至台州㩀属县人戸陈状称逐年身丁每丁合
   纳本色绢三尺五寸并钱七十一文被州县登承抑纳
   绢七尺其实本州毎丁只发纳上供三尺五寸却将钱
   七十一文令人戸倍输折纳本色窃念本州县人戸连
   遭荒旱细民艰食见蒙追催紧急无所从出乞将逓年
   多纳理作今年合纳其今年倍纳在官乞理为来年合
   纳之数臣唤到台州典级杨松年陆迅等供拖照案例
   临海五县人戸合纳丁绢除第一等止第四等系将丁
   产税钱并纽科纳绢帛外所有第五等丁绢捡凖建炎
   三年十一月三日德音节文两浙人戸歳出丁塩钱毎
   丁纳钱二百二十七文并令纳绢一丈绵一两巳是太
   重自今第五等以下人戸一半依旧折纳外馀一半折
   纳见钱台州人戸身丁毎丁供塩税钱一百四十一文
   足折纳绢七尺自绍兴三年首正将第五等人戸丁塩
   钱除一半折纳绢三尺五寸外有一半折纳见钱七十
   文足五分计减退本色绢数是致阙少绢帛支遣本州
   于绍兴四年相度贴支官钱揍纳具申朝廷获奉圣旨
   令台州桩管见钱与人戸纳到数目依市价卖发不得
   科敷搔扰本州自绍兴四年以后却将第五等人戸合
   纳一半丁钱七十文五分足纽纳绢三尺五寸照得第
   五等人戸计一十九万九千八十四丁合纳丁塩钱二
   万八千七百贯八百四十四文除一半纳本色外有一
   半止合纳丁钱一万四千三十五贯四百二十二文足
   本州却将上件丁钱纽作本色绢三尺五寸催纳计绢
   一万六千五百九十匹一丈二尺以致人戸陈理今来
   若放免一半丁绢却合纳催一半丁钱一万四千三十
   五贯四百二十二文足其所免上件丁绢本州逐年自
   有支用䟎剰䌷绢一万六千二百馀匹可以通那充官
   兵等支遣不碍起发上供纲运之数臣照对台州诸县
   连年灾伤细民重困若不优加存恤必见流移其第五
   等人戸所纳丁税既有元降建炎三年指挥许纳一半
   见钱自不应并纳本色今来台州若免纳一半丁绢本
   州自有䟎剰䌷绢可以通那支遣不碍起发上供之数
   委无相妨臣巳行下台州及临海等县遵照建灾三年
   获降圣旨令人戸逐年毎丁送纳绢三尺五寸并一半
   见钱七十文五分足免致重困贫民下戸不得仍前违
   戾科抑外湏至奏闻者右谨录奏闻谨状

知识出处

重刊朱子大全

《重刊朱子大全》

《重刊朱子大全》全一百卷。文集搜集了朱熹的诗、奏稿、书札和论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他的理学观点、政治思想等。宋朱熹(1130—1200)撰。此书又名《晦庵集》、《朱子大全文集》、《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或《朱子大全》、《朱子文集大全》及《朱子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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