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年呂納侵葬宅内墳山呈控起遷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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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06110
颗粒名称: 乾隆十年呂納侵葬宅内墳山呈控起遷情節
分类号: K810.2
页数: 2
页码: 536-537
摘要: 有附鄕柯前呂納者,素貪右畔穴吉,囑婣翁莊騰官給。後四月,婣翁身故。呂納遂行狡計,於乾隆十年十月,向藉給王同世毗連之地,預築虛堆。仍爲先發制人之計,向安海三府呈狀,吿我們六七人,批不準。煥彩赴縣主黃控究,未蒙批準。王同世亦以預稟杜纍呈存案,蒙批,令其淸理,不準存案。越十一年三月間,煥彩狀批約正覆。
关键词: 泉洲 丁氏 呂納 坟山

内容

宅內古老山吉人公墳山,前後左右立石爲界,已經多年,營窀穸者往往不敢生覬覦之端。有附鄕柯前呂納者,素貪右畔穴吉,囑婣翁莊騰官謀給。婣翁固辭。後四月,婣翁身故。呂納遂行狡計,於乾隆十年十月,向藉給王同世毗連之地,預築虛堆。莊家舅報知,令子興等到山巡視,果有此情。納竟於十一月初三日,擡伊父母二柩,安葬在我界內,將其原堆劃平。仍爲先發制人之計,向安海三府呈狀,吿我們六七人,批不準。煥彩赴縣主黃控究,未蒙批準。王同世亦以預稟杜纍呈存案,蒙批,令其淸理,不準存案。越十一年三月間,煥彩狀批約正覆。納復狡計,不用印發,賭五都約正翁汀興祖覆,蒙批,姑準喚訊如虛倍處。十二年二月初四日,縣主裘堂訊將袒覆之約正翁汀興擲五口責板,立押呂納起遷,硃批限三日內起遷,如違帶比。納復賭承差挨延變弄,以墳山非堪不明狡訴,蒙批“候便勘。”爲久延之計,仍央高貴及的親輩願出白金百有二十兩求給,更願厚罰我們,以墳山非一,不可爲訓,必欲控究。納狡計百出,總不遷起。至書府主榮任放吿,煥彩呈控仰晉江縣査案速押起遷,報行縣査案立押起遷。納子呂思赴訴鎖發,晉江縣縣主裘因發捕所勘。四月二十三日起勘詳縣,裘縣主因廣信府蘇適關,復行親勘,就山上召王同世,問王同世指劃納所葬之地非己所給之地明白,裘縣主詳書府主,令納出銀六兩向丁求給批,蒙批馭令再審起遷,納更延躲,至李縣主任內登牌示審,納終密躲。任比,差及保家。歷王縣主任內,承亦被責板。至己巳十五年,黃縣主任內,納身故,子思拿押起遷,差郭仰及直堂張彬舞弊,將呂思要行開放,查覺,召經承面話,承夏應官稟辯,將郭仰枷責,張彬責四十大板。朱府主嚴行催押,限十日內,遲延即要鎖拿差承。承懼,即將玩差陳元解比當堂,勒限十二月二十三日起遷。庚午正月,取遵依完案。共費銀三百有奇。

知识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出版者:綠葉敎育出版社

吾丁氏之回族,係來自阿拉伯的穆斯林之後裔,南宋末年,由蘇行賈卜住於閩泉,元末遷居晉江之陳埭。自一世祖節齋公爲始,歷今七百餘載,裔傳二十七世二萬多人,遠播海內外者亦不計其數。若此之綿且遠,世而增昌,發展成了被譽爲“陳域萬人丁”的大姓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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