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监潭州南岳庙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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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朱子学通论》
唯一号: 130834020230000028
专题名称: 朱熹监潭州南岳庙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30000064/001
起始页: 0062.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十二月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五月,共3年5个月。 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十月,朱熹离任同安簿职回到崇安,便弥乐道,其于仕进泊如,但是贫不能待次,生活无法维持。朱熹在《申建宁府状一》中曰: 泉州同安县主簿到任四年,省罢归乡,偶以亲老食贫不能待次,遂乞岳庙差遣。① 朱熹于离同安任的次年十一月请祠,十二月得之。前监是庙者为监察御史,改授29岁的主簿朱熹,说明朝廷对其之重视。北宋五岳庙皆置祠官。东、西、北、中岳庙在北方,朱熹时皆在金朝统治区域之内,惟南岳庙在南宋。庙在湖南潭州(今长沙)衡山县西南之衡山。监南岳庙,为祠官中最低级者。

知识出处

朱子学通论

《朱子学通论》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主要记述了朱子学的渊源、朱子学的创立、朱子学的基本内容、朱子学在福建的传衍分化、朱子学在全国思想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朱子学在国外的传播和影响、近现代朱子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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