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检察起诉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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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191
专题名称: 蒲城县检察起诉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881.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初期,选择案情简明的一般刑事案件或反革命案件进行起诉。1955年4~11月,起诉案件占同期批捕数的44%,公安代行检察院进行起诉的占批捕的41%。1956年,县检察院承担审查起诉的全部工作。是年至1966年,受理公安机关起诉案件1055件,经审查决定起诉1015件,占96.21%。1979年,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占审查案件的94%,其中起诉强奸、轮奸、抢劫、杀人、爆炸等重大刑事案件占起诉总数的66.6%。1983年,起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占84.3%。1985年,起诉盗窃和团伙作案的案件占起诉案件的55%。同时,起诉强奸精神病妇和奸淫幼女案件占起诉强奸案件总数的54.5%。起诉案件均作有罪判决。1988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25件240人,审查决定起诉115件214人。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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