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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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092
专题名称: 产品税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599.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解放后,取消认额和承包制度。1956年前,浦城应税货物的主要税源是原木、土糖、酒、烟丝、土纸、植物油、松香、砖瓦等。税源大部分在农村,对规模较大的产制工厂,由税务机关派员驻征;对规模较小的产制商,由税务机关查定产量,定期征收;对生产分散的应税货物,采用起运征收。1956年后,国营、集体经济力量扩大,农副产品绝大部分归国营和供销合作社收购,大批产品实行集体生产,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和帐证完整,纳税手续逐步简化,实行查证征收,农副产品由收购单位在收购环节征收。1986年对茶叶生产经营实行源头控制、起运征收、途中检查的办法。砖瓦生产按窑查实征收。对林业其他经营部门及集体木材经销单位的税金,委托林业站代征。当年代征原木产品税6.72万元,营业税3.63万元。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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