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发展基金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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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087
专题名称: 生产发展基金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597.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62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实行利润分成的基金办法。其性质类似生产发展基金,利润留成的比例为实现利润的30%。1972年提为50%。1980年,在香料厂进行工业企业扩大自主权试点,核定基数利润20万元,留成9.3%,其中生产发展基金2.5%。增长利润留给企业70%,其中发展基金不小于40%。同年,电影公司亦实行利润留成,留成比例为80%,其中生产发展基金72%,生产发展基金中,上交省电影公司集中50%,以调剂各县余缺。1982年,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试行盈亏包干责任制》后,全县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生产发展基金。1985年,财政让利44.43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基金。1983~1988年,工业企业利润1136万元,企业留利409.2万元,其中生产发展基金133万元,占留利32.5%。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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