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改造基金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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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086
专题名称: 更新改造基金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597.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65年以前称基本折旧基金。全部上交财政,企业需要在年度财务计划经批准后拨给,按项目监督使用。1966年规定留给企业作为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资金。1969年,由县财政集中企业所提取更新改造基金的30%,在企业之间作余缺调剂。1974年规定折旧基金实行综合折旧率,对煤矿、硫铁矿、森林采伐企业实行按产量提取更新改造资金。1979年取消财政部门集中30%的规定。1986年实行固定资产按耐用年限提取折旧基金。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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