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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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029
专题名称: 营业税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585.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民国20年开征,征收标准为营业额与资本额2种,以营业额为标准的税率为7级,最低千分之一,最高千分之三十五;以资本额为标准的税率分2级,第一级千分之三十,第二级千分之二十。民国23年征收额为0.43万元。民国25年全县商号总数1619户,免税户为1193户,征收额0.35万元。民国34年10月,营业税按营业总收入额为标准的税率为1.5%,按资本额标准的为2%。民国36年5月奉令照原额加一倍征收,这年征收额为4495万元。民国37年3月15日,县参议会第一届第十次会议,建议政府迅速修改营业税法,仍然课征1.5%以拯救商业破产。民国37年度征收额为51218万元。这年为筹“戡乱”经费,向商户按营业税征收额加“劝募”20%。 1949年征收75000元,1957年征收450900元。1957年并入工商统一税。1984年10月第二步利改税将营业税从工商税中划出,对从事商业、物资供销、建筑安装、邮政电信、金融保险、公用事业、出版业、娱乐业、加工修理业及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商业零售按销售收入计算纳税,商品批发按商品进销差价计算纳税,其他行业按营业收入计算纳税,营业税的税率按不同行业分别确定,一般为3%,最高为10%。1984年征收253.44万元,1988年征收798.03万元。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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