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形式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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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0393
专题名称: 劳动形式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699.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白天以田间劳动为主,早晚种菜、砍柴、挑水。田间劳动多以个体为主,季节性农活请亲朋好友帮工与换工,有的雇季节性短工,如插秧、秋收、种黄豆、兴修水利、用牛等。 建国后,随着水稻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品种改良和实施科学种田,进行精耕细作。从1958年至1982年土地承包到户之前,这期间实行大集体,出现了劳动力严重不足,开始实行定工,农忙时男全、半劳力每月出工30-26天。女全、半劳力定工27—24天,60年代出现当日分田劳作制,按人头按当日工作量,人、田双对半开,分成若干小组或个人。日工作量先按田块粗细,工作量大小而定,如翻冬土人均0.8—1亩,翻春土1—1.2亩。秋收按路途远近,单产高低,定数量,定百斤工分。农业学大寨期间,冬闲季节男女老少都要参加三改、造林等。男全劳力年劳动日在320-340天左右。 改革开放后,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随着生产力和劳动效率的提高,粮食增产,丰产过剩,出现卖粮难。进行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双季稻种植面积逐渐减少,农业劳动强度相应减轻,出现了大批剩余劳力。从八十年代以后,不少劳力转向经商、开店、办企业、年青人多外出打工。同时农业出现了多种经营,如养鱼、种果、种菜等。农田普遍施化肥和除草剂替代中耕,年下田劳动日又恢复到120-150天左右。下田劳力多为中年人,妇女只在农忙时辅助。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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