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寿之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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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0352
专题名称: 祝寿之习俗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677.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一般年满六十周岁始称“寿诞”,此前一般都称“过生日”或“做生日”。五十岁仅是家庭至亲小庆;四十岁不庆,因四与死谐音,如举办生日庆典反会折寿。祝寿,习惯上“做九不做十”,亦因十与死谐音之故,如逢七十大寿,则在六十九岁这年举办庆典。祝寿场面要比年轻人过生日隆重得多,且年岁越高,寿诞庆典越隆重。旧时称祝寿为拜寿,要设寿堂,堂内张灯结彩,寿烛高照,寿幛环悬,堂中设寿星之位,儿孙晚辈按辈份依次向寿星行跪拜礼,民国后改为鞠躬作揖。贺礼都冠以“寿”字,如寿桃、寿面、寿幛、寿联等。 莒口地方的生日别称,与全国各地大致相同。十岁曰“初度”,亦称“幼学”,旧时的《幼学琼林》即是儿童读本;二十岁曰“弱冠”,意为虽成人而体未壮;三十岁曰“而立”;四十岁曰“不惑”,常说“四十而不惑”,指四十岁以上的人有一定的生活经验,遇事能明辨事理而不迷惑;五十岁曰“知天命”,亦称“艾老”,古时“艾老”可免派夫役;六十岁曰“花甲”,干支纪年以60年为一周,周而复始,“甲”为天干之首,与地支相配,60年为一轮回,故称60为“花甲”;七十岁曰“古稀”,出自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八九十岁统称耄耋之年;百年曰“期颐”,古人云:“人寿以百年为期”。 昔时,人们在为长者做生日时,一般只请六眷近亲庆贺,规模视家族大小而定,大致在三至五桌筵席;家族兴旺,资财丰厚者,会多做几桌,以表寿诞庆典隆重。宴后,东家则将诸亲眷友所送礼物一一退还(如遇送物品的,视物品价值折钱用红纸包好退还)。因此,做生日纯属自费宴请宾客,以显有福气,有面子。此俗一直延续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以来,部份人逢十必做,宴请范围扩大,互相攀比,贺礼全收,视为敛财之机。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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