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11日,浦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县渔政管理站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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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2020220004566
事件名称: 1986年12月11日,浦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县渔政管理站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3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2月11日
发生地点: 浦城县

事件描述

1986年12月11日,浦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县渔政管理站,隶属县畜牧水产局,配专职干部2人,加强渔政管理工作。1987年,开始对专业捕捞渔民进行重新登记发证,对鸬鹚排、网鱼渔民每人每月收增殖费8元,用钓钩和网结合的每人每月收6元,共办理52户。县人民政府于同年发出《关于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水产资源的通告》,查禁毒、炸、电鱼行为。1986~1988年,共没收电鱼机644台,收增殖费2300元。收来的增殖费用于南浦溪放养“四大家鱼”种苗63万尾。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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