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五年建宁府督粮通判兼署浦城县事阎有冯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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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2020220003421
事件名称: 康熙三十五年建宁府督粮通判兼署浦城县事阎有冯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067.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康熙三十五年
发生地点: 浦城县

事件描述

康熙三十五年建宁府督粮通判兼署浦城县事阎有冯,恢复大当里役、点收柜头、杠差、杂派等,勒索百姓,时人称他是浦城第一大害。浦城士民张士谋等到督辕控诉,五月初九,督宪下令永远禁革,七月在县门立禁碑。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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