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台三项新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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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唯一号: 130832020220001521
事件名称: 2008年3月1日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台三项新规定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3月1日
发生地点: 南平市

事件描述

2008年3月1日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台三项新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成年人每年每人缴费120元、政府出资8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38元、政府出资42元。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缴纳的费用由政府全额资助。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 2009

《南平年鉴 2009》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08年的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交通邮电、财政税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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