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9日延平区法院作出闽北首例司法确认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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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唯一号: 130832020220000989
事件名称: 2011年5月19日延平区法院作出闽北首例司法确认书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22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11年5月19日
发生地点: 延平区

事件描述

2011年5月19日,延平区法院对吴秋荣等五人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一案作出了首份司法确认决定书。这是自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延平区法院作出的首份司法确认决定书。延平区法院作出(2011)延调确字第1号《确认决定书》,对王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一份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2月,申请人吴秋荣的丈夫范家族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事后,肇事方共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4000元。取得赔偿款后,申请人吴秋荣与死者父亲、母亲就赔偿款如何分配产生矛盾。5月11日,申请人吴秋荣等五人在王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五位申请人共同向延平区法院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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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吴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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