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自卫队(民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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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1020220000517
机构名称: 浦城县自卫队(民团)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946.pdf
起始时间: 民国17年2月

机构描述

民国17年2月,县长黄赵撤销保卫团团防分所及商团,由商会出资,在县自卫总局下设自卫队,俗称民团。声称“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商民利益”。自卫队下设3个分队,每分队32人。由于自卫队耗资无度,队兵胡作非为,引起商会不满。同年底,商会拒付自卫队经费。继任县长何广准备拘押自卫队队长吴鼎年,派商会会长黄健民充任。不料机密泄露,吴鼎年率队兵杀死黄健民,抓捕县长何广。何越墙逃走,吴率部退守夕阳寺,后又返回包围县城,指名索饷,共索去金镯48对、金戒指100余只、黄金10余斤、银元数千元。民国18年春,吴率部分队兵投靠军阀卢兴邦部。民国19年秋,由县长戴少桢带剩下枪60余支,又投靠卢兴邦部。民国20年后,县政府陆续向钱玉光购置古田土造步枪300余支,招募队兵编成3个中队,费用全向百姓摊派,劳民伤财,政府亦称“保民良政,反成扰民”。民国23年10月1日,奉命改编为乙种保安大队。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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