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公安交警大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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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03》
唯一号: 130831020220000115
机构名称: 顺昌县公安交警大队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21.pdf
地址: 顺昌县

机构描述

大队简况:现有民警42人,党员36人,大中专文化33人,辖区机动车2934辆,驾驶员21579人,辖区道路里程1100公里。 大队职能:维护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和维持交通秩序,执行交通警卫,管理全县车辆,驾驶员及办理车辆牌证和年检,组织驾驶员学习和日常管理。 双文明建设成果:1997年,顺昌县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县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向交警大队学习活动;1996-2003年,大队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997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学济南交警、学漳州110”先进单位;1998年,荣获全县民主评议行风评比第一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交警队”称号,被省人事厅、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的科所队称号,两次被授予集体三等功;2000年,荣获全县机关效能建设最佳单位”称号;2002年,荣获全县民主评议行风评比第一名和创业竞赛,机关效能建设非经济部门执法单位评比第一名,被县政府授予“抗洪模范单位”,被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被评为市优秀基层党组织,被省总工会命名为“模范职工之家”。全队民警受市级以上表彰的达185人次,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刘宝文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军转干部”,是全省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交通民警。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03

《南平年鉴2003》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政治、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群众团体、军警、旅游·外事侨务·涉台事务、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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