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育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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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0020220000121
人物姓名: 吴育
人物异名: 字:春卿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1300.pdf
时代: 北宋
出生年: 1004年
籍贯: 浦城盘亭秀里
亲属: 吴待问

传略

吴育,字春卿,浦城盘亭秀里人,宋景德元年(1004)生。父吴待问,字子礼,咸平三年(1000)进士,累官光禄卿,以礼部侍郎致仕,72岁卒,累赠太师、崇国公。吴育于宋天圣五年(1027)试礼部第一,中甲科,与胞弟吴方、吴京为同榜进士。吴育除大理评事,迁寺丞。历知临安(今浙江临安)、诸暨(今浙江诸暨)、襄城(今河南襄阳)等县。宋宗室秦悼王葬汝州(今河南临汝)以后,子孙都葬那里。每年来上坟时,往返索扰州县。吴育知襄城时,照成例供付,不许任意妄索,且祭祀所用的羊豕全部由官府供给,百姓供费减少近半。宦官经过襄城,半夜敲县衙门索牛驾车,吴育不予理睬。皇族子孙出游,一路所过,纵鹰犬、暴民田。但一到襄境,就互相戒约,不敢放纵。后吴育入朝,举为贤良方正,擢著作郎、直集贤院,通判苏州。还知太常礼院,奏定礼文,名为《太常新礼庆历祀仪》。后改右正言,同修起居注。历三司盐铁、户部二判官,不久,以本官供谏职。提出符合实际的对元昊、契丹的政策及整理边务的奏议,后改知开封府。因为公事数次抵触参知政事范仲淹,范仲淹罢相后安抚河东,有奏请都被当国者阻搁。庆历五年(1045)一月,吴育任枢密副使,不记前嫌,为范仲淹力争,对可行的奏议坚决推行。这年四月,吴育任参知政事。向绶知永静军时,行为不法,致通判江中立自缢而死,向绶当受到严厉处罚,因向绶是宰相的儿子,大臣营助,欲从轻处理,吴育说:“不杀绶,无以示天下。”在他的坚持下,向绶虽免死刑,但给予流放南方的处理。吴育在朝廷数次与权相贾昌期争议,大臣都为之失色,而吴育却还辩论不已。庆历六年八月,吴育向皇帝奏请:“臣所辩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皇帝复他为枢密副使。次年大旱,贾昌期罢相,吴育归给事中班。不久,出知许州,后又召入朝,为礼部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吴育以病告辞,且请便郡,皇帝对大臣说:“吴育刚正可用,第嫉恶过耳!”因命知汝州。以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按朝廷制度,外台不领民事,时张尧佐知河阳,民讼久不决,多向吴育告状。吴育辨明曲直,判书状尾,张尧佐畏惧吴育刚正,只好奉行。复为资政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知陕州,进资政殿大学士。召还,判尚书都省。一天侍读禁中,皇帝语及“臣下毁誉,多出爱憎,卿所当慎也。”但吴育说:“知而形之言,不若察而〓之事。圣主之行,如日月之明。进一人,使人皆知其善,出一人,使人皆晓其恶,则阴邪不能构害,公正可以自立,百王之要道也。”皇帝数次欲大用吴育,都为谏官刘元瑜诬奏吴育在河南曾贷民出息钱而作罢。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夏人既向宋朝称臣,而又在边境侵耕,成为隐患。庞籍守并州,准备筑城堡以备,吴育知道,受患的必是河东的麟府。移文河东,又遣庞籍手书上疏朝廷,但河东没有引起警戒。夏人果然向河东进攻。这时,他的旧病重发,辞不任边事,求解宣徽使,复以为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河中府、徙河南。病危时,视事如平日。嘉祐三年(1058)卒,终年55岁,赠吏部尚书,谥正肃。 晚年在西台,与宋庠唱酬,追裴,白遗事至数百篇,编为《西台酬唱集》,著作还有《制科文集》、《文集》等。《宋史》称:“育性明果,所至作条教,简疏易行而不可犯。遇事不妄发,发即人不能挠。辨论明白,使人听之不疑。”《宋史》有传。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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