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士繇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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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朱熹书院与门人考》
唯一号: 130830020210000496
人物姓名: 方士繇
人物异名: 字:伯谟;一字:伯休;号:远庵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10000018/001
起始页: 0072.pdf
出生年: 1148年
卒年: 1199年
籍贯: 兴化军莆田
亲属: 方丰之

传略

方士繇(1148—1199) 方士繇,字伯谟,一字伯休,号远庵,兴化军莆田人。父丰之,以右迪功郎监建州丰国监。伯谟12岁时,遭父丧,遂寄居邵武外婆家。其生平,《宋元学案》、《道南源委》以及福建的诸多方志均有记载,而以陆游撰写的《方伯谟墓志铭》最为详细,铭载: 既冠,游乡校,试屡在高等。闻侍讲朱公元晦倡道学于建安,往从之。朱公之徒数百千人,伯谟甫年尚少而学甚敏,不数年,称高弟。因徙家从之于崇安五夫籍溪之上。所以熏陶器质,涵养德业,磨砻浸渍,以至于最大高明者,盖朱公作成之妙,而伯谟甫有以受之也。伯谟甫既见朱公,即厌科举之习,久之,遂自废,不为进士,专以传道为后学师。六经皆通,尤长于《易》。亦颇好《老子》。① 文中称方伯谟从学朱熹于“建安”,指的实际上是建阳。乾道六年(1170),朱熹在建阳崇泰里创寒泉精舍。《朱文公文集》卷八一中有《跋方伯谟家藏胡文定公帖》,写于乾道壬辰(八年即1172)十二月二十四日,方氏应在此时已从学于朱熹,地点就在寒泉精舍。淳熙二年(1175)七月,朱熹创建的第二所书院,地处建阳崇泰里云谷的晦庵草堂建成,方氏亦曾从学于此,《朱文公文集》卷六有《淳熙戊戌(五年即1178)七月二十九日,与子晦、纯叟、伯休同发屏山西登云谷越夕乃至……赋诗得冷字》一诗,可证。 朱熹创建的第三所书院武夷精舍落成,方氏也就成了武夷精舍的门人。《五夫子里志》卷十一《游寓》载:“士繇嗜学工文,年三十,不践场屋,静(居)一室,繙阅千古,肆力于道德性命之旨。从朱熹讲学,止仁智堂中,徜徉丘壑,睥睨寰宇。……”其中所谓仁智堂,即武夷精舍的主体建筑。 从《朱子语录》所载来考察,方伯谟分别于淳熙十三年(1186)和十六年(1189)在武夷精舍从学。《语类》卷一三六有吴寿昌录“方伯谟云‘使甘露之祸成,唐必亡无疑’”(P3249),吴氏于淳熙十三年从学于武夷精舍。卷七九和卷一〇七则分别有杨道夫录“伯谟云‘老苏著《洪范论》,不取《五行传》’”(P2044),和“人言好善嫉恶……伯谟曰‘唯其好善,所以嫉恶’”一条(P2672),为杨氏淳熙十六年所闻。 方伯谟也是建阳考亭沧洲精舍的门人。《语类》有多处记载了此时他的言行。主要有叶贺孙录“伯谟问‘乾坤简易’”(卷七四P1881)、“伯谟云‘此可以破世俗利害之说’”(卷九九P2537)、“伯谟云‘今时所推,只永嘉人’”(卷一〇八P2686)。郑可学录“伯谟问‘某人家欲除服而未葬’”(卷八九P2285)、“方伯谟曰‘佛法亦自不许长子出家’”(卷一二六P3038)、“德粹语婺源纳银之弊,方伯谟因问和买”(卷一二八P3083)、“德粹问‘十年前屡失子’……”条中记方伯谟在场(卷一三八P3293)。滕璘录“问昨日先生所问……语未毕,伯谟至”(卷一一八P2841)。据《语录姓氏》,叶贺孙、郑可学、滕璘三人均为辛亥(绍熙二年即1191)以后所闻,则在此之后,方伯谟亦为考亭门人。此外,《语类》卷一二一有刘炎录“方伯谟以先生教人读《集注》为不然”(P2939),则为绍熙五年(1194)以后所录。 方伯谟工于诗、书。陆游对其诗作有“闲澹简远,有一唱三叹之音,世莫能优劣之也”的评价;对其书法则有“自篆籀分隶行草诸体,皆极其妙”①的褒奖。曾为蔡元定所著的《律吕新书》抄录篆书。②《朱文公文集》卷四四有《答方伯谟》书二十四通,问学之外,兼及私事和友情。方伯谟逝世,为之书写祭文(《朱文公文集》卷八七,《祭方伯谟文》)。 《朱子语类》卷一〇五载“方伯谟劝先生(指朱熹)少著书”(P2626);卷一二一又载“方伯谟以先生教人读《集注》为不然”(P2939)。对此,后人有评曰:“方士繇识见高迈,议论明达,甚为文公所器重。但学禁将萌,士繇劝文公少著书,又以文公教人读《集注》为未然,岂亦为祸福所动欤?”③陈荣捷先生则对其总体评价是“淡于义理,浓于文词”。④

知识出处

朱熹书院与门人考

《朱熹书院与门人考》

出版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书院考”和“门人考”两部分,第一部分考证了与朱熹生平有关的书院六十七所,辨析无关的八所,第二部分考证了朱熹在其创建的四所书院中及门弟子二百七十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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