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湜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唯一号: 130830020210000316
人物姓名: 林湜
人物异名: 字:正甫;号:盘隐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225.pdf
出生年: 1132年
卒年: 1202年
籍贯: 福州长溪(今福建省霞浦县)
非亲属: 朱熹;叶适

传略

林湜(1132—1202),字正甫,号盘隐,福州长溪(今福建省霞浦县)人。绍兴三十年(1160)进士。历官富阳尉、晋江知县、南剑州通判、浙江提刑、监察御史、江西转运判官、吏部郎中,进直龙图阁致仕。 林湜居官,以爱民为先。知晋江,泉州命属县分造战船,林湜因不忍从百姓摊派,将弃官而去,外商钦佩其为人,助以资,舟成而民不受扰。为南剑通判,知州欲将酒类收归专卖。林湜说:“卖盐已病矣,又益以酒。且闽地俱万户也,今始自南剑,他郡效之,君不畏八州民怨己乎?”①于是,令不得行。 林湜任监察御史,上疏批评宋光宗说:“陛下托股肱于宰执而除授多小人,寄耳目于台谏而弹击多君子,治乱之大,无过此也。”②言辞激烈,切中朝政弊端。 林湜是朱子的门人。“庆元党禁”期间,朱子被斥,士皆远之,林湜执弟子礼甚恭。庆元四年(1198),吕祖俭上疏论争,请留赵汝愚,并论不应黜朱子、彭龟年等,忤怒韩侂胄,亦被贬送韶州安置。林湜于是匆匆去拜见右相余端礼,指责这种作法,并力请外补,不久被免职。 朱子对林湜颇为赞赏,认为他“所学之深,所守之正,其所蕴蓄,盖已施之于朝廷,而见之于议论之实。”①逝世后,叶适为其撰《墓志铭》。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朱子文化大典介绍了朱子生平,包括家世、从学、讲学、论道、政绩等内容。 朱子文化是以朱熹为代表的,关于构建中国古代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的理论学说。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为构建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提供理论依据,二是为建立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提供历史根据,这就是儒家的“道统”。二者共同构成了朱子文化的所有内容,涵括了儒家的哲学及其历史文化观。

阅读

相关专题

职位
知县
职位
通判
职位
提刑
职位
转运判官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