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珙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唯一号: 130830020210000275
人物姓名: 刘珙
人物异名: 字:共父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86.pdf
出生年: 1122年
卒年: 1178年
籍贯: 崇安(今福建省武夷山市)五夫里
亲属: 刘韐;刘子羽;刘子翚
非亲属: 刘子翚

传略

刘珙(1122—1178),字共父,崇安(今福建省武夷山市)五夫里人。刘韐之孙,刘子羽长子,幼从叔父刘子翚学。以荫补承务郎,绍兴十二年(1142)举进士,监绍兴府都税务,请祠而归,杜门力学。时朱子正从学于刘氏家塾,二人因得以同窗共学。朱子《祭刘共父枢密文》云:“我以孤童,来托公家。公不鄙我,劝导有加。公姿鸾鹄,我性麏麚。岂无异同,卒莫疵瑕。”①刘珙复出后,曾历官至礼部郎官,因忤逆秦桧被罢。秦桧死后,又重新被起用。先后历官大宗正丞、吏部员外郎、权中书舍人。史称:“金犯边,王师北向,诏檄多出其手,词气激烈,闻者泣下。”②乾道元年(1165),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此后,相继历任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知建康府兼江东安抚使等。卒赠光禄大夫,谥忠肃。朱子为其撰《行状》和《墓志铭》。《宋史》有传。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上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朱子文化大典介绍了朱子生平,包括家世、从学、讲学、论道、政绩等内容。 朱子文化是以朱熹为代表的,关于构建中国古代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的理论学说。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为构建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提供理论依据,二是为建立社会道德秩序和普遍价值体系提供历史根据,这就是儒家的“道统”。二者共同构成了朱子文化的所有内容,涵括了儒家的哲学及其历史文化观。

阅读

相关专题

安抚使
职位
知州
职位
院事
职位
知府
职位
安抚使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