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李珥“四七人心道心”论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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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四端七情之辨》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9054
颗粒名称: 三、李珥“四七人心道心”论的特色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7
页码: 178-1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珥的“四七理气”论和心性情意论是其哲学思想的主要特色。他与成浑和李滉在性情善恶与人心道心问题上存在立场差异。李珥强调性心情意的一体性,认为人心道心发于性,主张心的主宰作用和意的计较商量作用。他反对将心性分为二用,情意分为二歧的观点。
关键词: 李珥 四七理气 人心道心

内容

李珥的“四七人道”说特色主要表现在,其“四七理气”说和心性情意论方面。
  李珥的“四七理气”论是在与成浑的相互论辩和与李滉的相互问学中形成。李滉在“四七理气”论方面的基本说法是,“四七理气互发”说。成浑大抵接受李滉此一立场。
  李滉曾曰:“孔子所谓相近之性,程子所谓性即气、气即性,张子所谓气质之性,朱子所谓虽在气中气自气性自性不相夹杂之性是也。其言性既如此,故其发而为情,亦以理气相须或相害处言,如四端之情,理发而气随之,自纯善无恶,必理发未遂而掩于气,然后流为不善。七者之情,气发而理乘之,亦无有不善,若气发不中而灭其理,则放而为恶也。”①此论便是李滉的“四七理气互发”说。此一理论的性情论基础是,“二性”(天命之性/气质之性)、“二情”(四端/七情)论。由此自然可以推导出,对举分别而言的四端“发于理”、七情“发于气”之论,即主理、主气之说。
  李珥反对李滉的“四七理气互发”说,基于其理气“一而二、二而一”思路以为,子思、孟子所言的本然之性和程子、张子所言的气质之性,其实皆为“一性”,只是所主而言者不同而已。曰:
  性者,理、气之合也。盖理在气中,然后为性。若不在形质之中,则当谓之理,不当谓之性也。但就形质中单指其理而言之,则本然之性也。本然之性,不可杂以气也。子思、孟子言其本然之性,程子、张子言其气质之性,其实一性,而所主而言者不同。今不知其所主之意,遂以为二性,则可谓知理乎?性既一,而乃以为情有理发、气发之殊,则可谓知性乎?①可见,李珥不仅主张性为理气之合,而且还明确区分“性”与“理”概念的不同用法。这既是李珥逻辑思维细密、精微之处,也是其“四七”论的独到之处。进而他指出,本然之性与气质之性其实是“一性”。这里还可以看出,他的“性”论又与奇大升的思想有诸多相似之处。依他之见,若不知其所主之意而视其为“二性”,可谓之味于“理”者。而在“性既一”之情形下,仍主情有理发、气发之殊的话,则又可谓之味于“性”者。
  李珥也认为,理为形而上者也,气为形而下者也。不过,他特别强调二者的不能相离性。因此在他而观,二者既不能相离,则其发用也只能是“一”,不可谓互有发用。曰:
  若曰互有发用,则是理发用时,气或有所不及;气发用时,理或有所不及也。如是,则理气有离合,有先后,动静有端,阴阳有始矣,其错不小矣。但理无为,而气有为,故以情之出乎本然之性,而不掩于形气者,属之理;当初虽出于本然,而形气掩之者,属之气,此亦不得已之论也。人性之本善者,理也,而非气则理不发。人心、道心,夫孰非原于理乎?非未发之时,亦有人心苗脉,与理相对于方寸中也。源一而流二,朱子岂不知之乎?特立言晓人,各有所主耳。程子曰:“不是善与恶在性中为两物相对,各自出来。”夫善、恶判然二物,而尚无相对各自出来之理,况理、气之混沦不离者,乃有相对互发之理乎?若朱子真以为理、气互有发用,相对各出,则是朱子亦误也,何以为朱子乎?②
  在李珥看来,承认“理气互发”说不仅等于承认理气有缝隙、有离合,而且还承认理气有先后、动静有终始。朱熹的“理气不杂”、“理气为二”思想,明初便遭到曹端、薛瑄、胡居仁等人的批评,他们依据程明道的“器亦道,道亦器”理论,主张理在气中,坚持理气无间一体思想,反对把二者对立、割裂。罗钦顺的“理气一物”说,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理论。罗氏的《困知记》对朝鲜朝性理学及李珥“理气之妙”说的影响前文已多次论及,李珥也受此理论思潮之影响力主“理气非二”论。故他以为,四端与七情之说是朱子“特立言晓人,各有所主”而已。这与奇大升的所言四端、七情,“所就以言之者不同,故有四端七情之别有,非七情外复有四端也”①的思想并无二致。依李珥之见,若是朱子也真以为理、气互有发用,相对各出,则是朱子亦误也。
  于是,他进而指出:
  朱子之意,亦不过曰:四端专言理,七情兼言气云尔耳;非曰:四端则理先发,七情则气先发也。退溪因此而立论曰:“四端,理发而气随之;七情,气发而理乘之。”所谓“气发而理乘之”者,可也。非特七情为然,四端亦是气发而理乘之也。何则?见孺子入井,然后乃发恻隐之心,见之而恻隐者气也,此所谓“气发”也。恻隐之本则仁也,此所谓“理乘之”也。非特人心为然,天地之化,无非气化而理乘之也。是故,阴阳动静,而太极乘之,此则非有先后之可言也。②
  在此李珥对朱子的“四七”论作了己之阐发的同时,指出李滉的错误在于只认同七情为“气发而理乘之”。他坚持,不仅四端是“气发而理乘”,七情亦是“气发而理乘”。对于李珥和李滉的“气发而理乘之”的说法,陈来先生认为,二者并不相同。他指出:李滉所说的气发是发自于形气,而李珥所说的气发是已发的情、意、心。李珥进一步说的见孺子入井而恻隐,这是气,就是气发,而理乘载其上。由于李珥的气发是已发的情、意、心,故把恻隐说成气,说成气发,这种说法与王阳明接近,容易引出“心即气”的主张,是与朱子和李滉不同的。李珥认为,气和理的这种动载关系是普遍的,不限于四端七情,整个天地之化都是如此。③陈先生的这一论述,对于二人的理气之发说的理解及理气论差异问题的探讨颇有裨益。
  要之,“性”与“理”概念的区分,“一性”、“一情”论的强调以及“七包四”立场的坚守,是李珥“四七理气”论的主要特色。
  那么,李珥和李滉的“气发而理乘”思想为什么会有理论差异呢?这源于李珥独特的心性情意论。
  在李珥的心性情意论逻辑结构中,“心”处于十分重要之地位,他认为,就人之一身来说心“合性与气”,而有“主宰”于身之作用。他说:
  天理之赋于人者,谓之性,合性与气而为主宰于一身者,谓之心。心应事物而发于外者,谓之情。性是心之体,情是心之用,心是未发已发之总名……性之目有五,曰仁义礼智信;情之目有七,曰喜怒哀惧爱恶欲。情之发也,有为道义而发者。如欲孝其亲,欲忠其君,见孺子入井而恻隐,见非议而羞恶,过宗庙而恭敬之类是也,此则谓之道心。有为口体而发者,如饥欲食、寒欲衣、劳欲休、精盛思室之类是也,此则谓之人心。①
  文中李珥对“性”、“情”、“心”、“道心”、“人心”等作了明确之界定。此说与朱子的“心为主宰”的思想和李滉的“心兼理气”、“理气合而为心”②说法皆也有所不同。因为在李滉的性理哲学体系中理具发用性和能动性,故理气合而为“心”自然有虚灵知觉之妙。而在心、身的关系上,李珥也强调心的优位性,比朱子更加明确指出心对身的主宰作用,言道:“心为身主,身为心器,主正则器当正。”③而且,在李珥性理哲学中心属于气,属于已发,故“心”在其性情论中是被探讨的主要对象。
  对于“心”、“性”、“情”概念及相互关系,李滉则界定为:
  理气合而为心,自然有虚灵知觉之妙。静而具众理,性也;而盛贮该载此性者,心也;动而应万事,情也;而敷施发用此情者,亦心也。故曰“心统性情”。④
  表明,李滉的心论结构大体延续的是朱熹的“心统性情”思路。但是,有别于朱熹的是,他的这一思想突出了理对于心之“灵”的作用,着重于解决心的知觉作用问题。
  基于心之作用的独特认识,李珥又提出“心为性、情、意之主”的思想。他言道:
  大抵未发则性也,已发则情也,发而计较商量则意也。心为性、情、意之主,故未发、已发及其计较,皆可谓之心也。发者气也,所以发者理也。其发直出于正理,而气不用事,则道心也,七情之善一边也;发之之际,气已用事,则人心也,七情之合善恶也。知其气之用事,精察而趋乎正理,则人心听命于道心也;不能精察而惟其所向,则情盛欲炽,而人心愈危,道心愈微矣。精察与否,皆是意之所为,故自修莫先于诚意。今若曰“四端,理发而气随之;七情,气发而理乘之”,则是理、气二物,或先或后,相对为两歧,各自出来矣,人心岂非二本乎?情虽万般,夫孰非发于理乎?惟其气或掩而用事,或不掩而听命于理,故有善恶之异。以此体认,庶几见之矣。别纸之说,大概得之。但所谓“四、七发于性,人心、道心发于心”者,似有心、性二歧之病。性则心中之理也,心则盛贮性之器也,安有发于性、发于心之别乎?人心、道心皆发于性,而为气所掩者为人心,不为气所掩者为道心。①
  李珥主张“心为性、情、意之主”,故以为未发、已发及其计较,皆可谓之心。需注意的是,李珥对“性”概念的界定,曰:“性者,理、气之合也。盖理在气中,然后为性。”②其实,他所言之性为“气质之性”。“心是气”,因此性、情、意皆可谓之心。但是,性和情不具计较商量义,故“意”之作用又显得十分重要。“意”不仅在其“四七人道”说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其修养论亦具有重要意义,故其曰“自修莫先于诚意”。进而,李珥还提出“人心、道心皆发于性”的主张,此说与朱熹和李滉的思想相比区别较大。
  李珥心性情论中最为独特的思想为,其“性心情意一路而各有境界”论。他说:
  子固历见余谈话,从容语及心性情。余曰,公于此三字,将一一理会否。子固曰,未也。性发为情,心发为意云者,殊未晓得。余曰,公于此难晓,则庶几有见于心性情矣。先儒此说,意有所在,非直论心性。而今之学者为此说所误,分心性为有二用,情意为有二歧,余甚苦之。今公自谓于此有疑,则庶几有真知矣。性是心之理也,情是心之动也,情动后缘情计较者为意。若心性分二,则道器可相离也;情意分二,则人心有二本矣。岂不大差乎?须知性心情意只是一路而各有境界,然后可谓不差矣。何谓一路?心之未发为性,已发为情,发后商量为意,此一路也。何谓各有境界?心之寂然不动时是性境界,感而遂通时是情境界,因所感而紬绎商量为意境界,只是一心各有境界。①
  在心性情论方面,李珥一贯反对“分心性为有二用,情意为有二歧”。因为依他之见,若心性分二,则道器可相离也;情意分二,则人心有二本。由此他提出“性心情意只是一路而各有境界”思想。如前所述,李珥的性情论为心性情意四分逻辑结构,故性境界、情境界、意境界分别代表了“一心”之不同境界,犹如人之行走,一路走下去一路上各有不同的景致呈现一般。
  总之,李珥心性情论的主要特色在于对“心”之主宰作用与“意”之计较商量作用的重视以及“性心情意只是一路而各有境界”论。而“性心情意只是一路而各有境界”论,的确为其在心性情论上的创见。
  李珥的主要哲学著作有:《天道策》、《人心道心图说》、《圣学辑要》、《答成浩原》等。
  自从29岁时任户曹左郎开始,他一生为宦,曾官至吏曹判书,49岁时卒于京城大寺洞寓所。李珥是朝鲜朝五百年间难得的道学家、通儒。政治上,他积极建言献策主张为了朝鲜朝的中兴“因时制宜”与“变法更张”,强调“事要务实”。在社会教育方面,他不仅亲自开展私学教育,而且还制定“海州相约”、“社会契约束”以及著《击蒙要诀》、《学校模范》等为朝鲜朝社会教育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贡献。故成浑赞其曰:“栗谷于道体,洞见大原。所谓天地之化无二本,人心之发无二原,理气不可互发,此等说话,真是吾师。其爱君忧国之忠,经世救民之志,求之古人,鲜有其俦。诚山河闲气,三代人物。”①他的学说被后人继承和发展,逐渐形成韩国儒学史上颇具影响的畿湖性理学派。

知识出处

四端七情之辨

《四端七情之辨》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书以四端七情问题为理论线索,从比较哲学的视角探讨了“四七”之辨的产生、演变及其在东亚儒学史上的意义。在论述过程中,还对与“四七”之辨有密切关联的“无极太极”之辨、“人心道心”之辨作了详细的阐发。此为朝鲜朝前期著名的二大论辩。本书还论述了丽末鲜初朱子学的传人、其“官学”地位的确立以及朝鲜朝前期太极论、道学论、气本论的思想建树。围绕“四端七情理气”之发、“四七人心道心”等问题展开的论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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