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之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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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与阳明学》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8867
颗粒名称: 君臣之义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2
页码: 72-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德川时代,封建的君臣关系在观念形态上是通过朱子学被维持和强化的。然而,被视为朱子学君臣道德或臣下道德的观念,如“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和“忠臣不仕二君”,并不符合朱子的原意和朱子学的原始理论。朱子学强调“父子天合,君臣义合”,这是儒家基本定理。当君臣关系不符合义时,臣子应该离开,这是为臣之道。通过对比吉田松阴的著名解释,可以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另外,虽然朱子学强调君臣关系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提倡下级者的恭顺态度或宣传盲目服从的道理。
关键词: 朱子 研究 哲学

内容

德川时代的封建的君臣关系,据说在观念形态上是通过朱子学被维持、被强化。但是,在我国被视为朱子学的君臣道德或者臣下的道德的东西,比如“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忠臣不仕二君”式的看法,不能认为是朱子本来的见解、朱子学本来的理论。像在二十二页里指出的那样,“父子天合,君臣义合”,是儒教的基本定理,朱子学也不例外。这一点,通过后藤俊瑞博士编的《四书集注索引》等就能够枚举地、清楚地查明。“义不合时则去”,就是为臣之道。通过与吉田松阴的著名的解释对比,这一点恐怕会弄得更清楚。
  孔孟离开故乡而事奉他国,非对得起[故乡]的事。大凡君与父,其义是相同的。我视君为愚为昏,离开故乡往他处求君,就等于我以父为顽固而离家而把邻居的老翁作为父亲。孔孟丧失此义,无论如何也不能够辩护。——汉土的臣,就好比[与其主有]半年关系的奴婢,选择其主的善恶而转移,固其所也。我邦之臣,如果是世代相传的臣子,则与主人同生死共休戚,虽至死也没有弃主而去之道。(《讲孟余话》序说之条)关于这段文章,想添加两点评论:一,毋庸说,君父并称,因为是儒教的陈词滥调,故在朱子那里,也屡屡可见,但是,那既不是提倡作为下级者的态度、心情的恭顺,也不是宣传道理。相似的情况是,虽然在《孟子集注》等经过反复推敲而成的堂堂正正的文章里,勇敢地拥护作为理论的革命说,但在作为内部谈话录《语类》的有关条目里,却几乎没发现议论[革命]。这可以推测、判断为好像有意地回避问题。

知识出处

朱子学与阳明学

《朱子学与阳明学》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脱胎于复旦大学的课程“朱子学与阳明学”,又借鉴了日本“文库本”中岛田虔次《朱子学与阳明学》、小岛毅《朱子学与阳明学》等的写法,结合思想史与哲学史,用“十讲”的容量,介绍了以朱子学和阳明学为代表的宋明理学,其产生的思想背景、社会背景、问题的源流、义理脉络以及大致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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