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同安高士轩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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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福建史迹图集》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8621
颗粒名称: 3.同安高士轩碑
分类号: K928.705.7
页数: 2
页码: 065-0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原县政府大院内西北侧的两方石碑,涉及南宋绍兴年间朱熹在同安任职主簿时的居住生活。石碑上刻有清康熙和雍正年间的碑文,内容涉及高士轩及其附近建筑的兴废情况,是考证朱熹在同安居住生活的珍贵实物。朱熹曾将同安主簿廨西北隅一轩重新修建,命名为“高士轩”,并作《高士轩记》。
关键词: 福建省 朱熹 名胜古迹

内容

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原县政府大院内西北侧。
  石碑共二方,嵌于墙裙上。其一,横长1.35米,高0.48米,碑文直书楷体35行300多字,为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仲夏同安邑令朱奇珍撰写。其二,长1.4米,高0.5米,碑文直书楷体21行,为清雍正九年(1731年)同安县令蒋廷重撰写。两方碑刻内容涉及南宋绍兴年间朱熹任职同安县主簿所居高士轩及其附近建筑的兴废情况,是考证朱熹在同安居住生活的珍贵实物。2016年,在县衙旧址旧食堂改造施工过程中,在墙内又发现了一块清乾隆年问的碑文。
  朱熹将同安主簿廨西北隅一轩重新修建,命名为“高士轩”,并作《高士轩记》。高士轩历经兴废,“楼宇重新者不可胜纪”。明人黄仲昭《八闽通志》载:“高士轩,在县治内宋簿厅之西北隅,朱熹为簿时建,熹自为《记》。国朝成化间县丞刘珣器重修,修撰罗伦为《记》。”据民国《同安县志》卷八载:“高士轩在县署右,宋绍兴间朱子为县主簿,厅事西北有轩亢爽,署曰‘高士轩’。”
  附:朱熹《高士轩记》
  同安主簿廨皆老屋支拄,殆不可居,独西北隅一轩为亢爽可喜,意前人为之,以待夫治簿书之暇日而燕休焉,然视其所以名,则若有不屑居之之意。予以为君子当无入而不自得,名此非是,因更以为“高士轩”。而客或难予曰:“汉世高士不为主簿者,实御史属。汉官,御史府典制度文章,大夫位上卿,亚丞相,主其簿书者,名秩亦不卑矣。彼犹以为浼已而不顾焉,故足以为高也。今子仆仆焉在尘埃之中,左右朱墨,蒙犯箠楚,以主县簿于此,而以‘高士’名其居,不亦戾乎?”予曰:“固也,是其言也,岂不亦曰:‘士安得独自高其不遭,则可亡不为已乎?’予于其言盖尝窃有感焉,然亦未尝不病其言之未尽也。盖谓士之不遭,可无不为,若古之乘田、委吏、抱关击柝者焉可也。谓士不能独自高,则若彼者乃以未睹夫高也。夫士诚非有意于自高,然其所以超然独立乎万物之表者,亦岂有待于外而后高耶?知此,则知主县簿者虽甚卑,果不足以害其高,而此轩虽陋,高士者亦或有时而来也。顾予不足以当之,其有待于后之君子云尔。”客唯唯而退。因书之壁以为记。

知识出处

朱子福建史迹图集

《朱子福建史迹图集》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书以朱熹的家族身世及其生平在闽求师问学、著述讲学、为官从政、访游出行等事迹为线索,选取相关史迹遗存,汇辑成文物图集,从文物遗存的角度追寻朱熹在福建真实、形象的历史记忆,呈现朱熹在福建丰富、多元的人生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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