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守法拒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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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8272
颗粒名称: (二)守法拒诱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
页码: 2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能抵挡官位、金钱等诱惑,拒绝收受不正当的馈送。他认为朝廷法令应得到遵守,人应有廉耻之心。朱熹在官场中保持清醒,不受人情困扰,始终坚守道德底线。
关键词: 朱熹 廉洁自律 圣贤教诲

内容

人们常言,世界之大,诱惑无处不在,但主要来自官爵与金钱甚至女色的诱惑。朱熹不断辞官,能抵挡来自官位与俸禄的诱惑。朱熹在金钱面前,同样具有拒绝力。朱熹针对诸司送往迎来折送钱,而令行不止,发表看法:“上下视法令皆为闲事,如不许州郡监司馈送,几番行下,而州郡监司亦复如前。但变换名目,多是做忌日,去寺中焚香。于是皆有折送,其数不薄。间有甚无廉耻者,本无忌日,乃设为忌日焚香以图馈送者。朝廷诏令,事事都如此无纪纲,人人玩弛,可虑!可虑!”①有门生问朱熹官场中互送祝寿礼的事:“在官所,还受人寿仪否?”朱熹说:“否。然也有行不得处,如作州则可以不受,盖可以自由。若有监司所在,只得按例与之受。盖他生日时,又用还他。某在潭州如此,在南康、漳州,不受亦不送。”②师生又论监司巡历中受折送之事,朱熹说:“近法,自上任许一次受。”黄榦说:“看亦只可量受。”朱熹说:“某在浙东,都不曾受。”③因此,尽管朱熹在官场生活有身不由己的感受,但在郡守和监司任上,没有借自己庆寿而收礼。而双亲早就去世,无需借口忌日而敛财,始终心里坦荡,不受人情困扰。

知识出处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全球化时代朱子学核心价值的新意义》《宋明理学法因天理论》《朱熹安贫恬退的思想》《曹植的性理学思想》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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