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去邪见、絜矩、当理、儆戒为特色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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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8218
颗粒名称: 二、以去邪见、絜矩、当理、儆戒为特色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观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4
页码: 134-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思想强调去邪见、絜矩、当理、儆戒,体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观。自由要扫去邪见,平等以絜矩待人,公正应好恶当理,法治则以儆效尤。
关键词: 朱子学 价值观 哲学

内容

(一)自由应当扫去邪见
  朱子所理解的自由更多是指身心的自由,政治意识较少。朱子说:“释氏欲驱除物累,至不分善恶,皆欲扫尽。云凡圣情尽,即如知佛,然后来往自由。吾道却只要扫去邪见,邪见既去,无非是处。故生不为物累,而死亦然。”②佛教想要驱除物累,以至于不分善恶,都想把它一扫而光。说是没了凡人圣人的想法,就如同了解了佛,然后来往自由。理学却只要扫去乖谬不合理的见解,乖谬的见解既然抛弃,剩下的无非是正确的。所以无论活着还是离世,都不会为物所累。朱子说:“只怕志不立,若能立志,气自由我使。古人终日只在礼中,欲少自由,亦不可得。”③朱子认为一个人就怕志向没有确立起来,如果能够确立志向,浩然之气自然由自己支配。古人整天沉浸在礼仪中,想要稍微自由一下,也不可能做到。在朱子诗文中屡见“自由”一词,如“闻说当机百念休,区区何更苦营求。早知名教无穷乐,陋巷箪瓢也自由”④、“三山虽好在,惜取自由身”⑤、“它年应共说,此日自由身”⑥。朱子已意识到,行独断之权,显个人自由意志,这是历代皇帝的通病。因此说:“陛下未必不曰:‘身为万乘之主,乃不得一事自由乎?’故不肯屈独断之权为群论所迫耳。”①朱子以此语加以讥讽皇帝的专权。
  (二)平等以絜矩待人
  “平等”一词最早来源于佛经,佛经曾记载:“慈心一切平等,真如菩提自现。”②在朱熹的语汇里没有“平等”一词,但有相当于平等之意的“絜矩”。“絜”指度量,“矩”指规矩。“絜矩”就是四面均平的道理。如果自家老其老,叫别人不得老其老;自家长其长,叫别人不得长其长;自家幼其幼,叫别人不得幼其幼。这就不叫“絜矩”了③。“絜矩”就是以我心之所欲,猜度他人之所欲。只有我能如此,而他人不能如此,“则是不平矣”。④可见朱子理解的平等是要有参照物的,纵向上三点成一线,横向上四面均平。纵向上,朱子说:“须把三人看,便见。”⑤意思是说,每个人都有在我之上的人,也都有在我之下的人。就像父母亲在我之上,子孙在我之下。我想让子孙孝顺我,而我却不能孝顺双亲;我想要双亲慈爱于我,而我却不能慈爱子孙。这就不是絜矩了。上面的人既自有孝悌,下面百姓也有孝悌,便是絜矩。如果拂其良心,重赋横敛以取之,使别人“不得自遂其心,便是不方”⑥。横向上,前后左右的人要处于同一平面。朱熹说:“左右前后皆然。……后面说民之父母,所好所恶,皆是要与民同利之一事。且如食禄之家,又畜鸡豚牛羊,却是与民争利,便是不絜矩。”⑦絜矩之道就是要使人人各尽其心,“我之敬长慈幼,却使天下之人兄弟妻子离散,便不是絜矩”①。因此,要想达到平等就必须心无彼此的差别,要站在大众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懂得换位思考。君子行为端正,符合法度,这是因为他能够以己之心度量他人之心,使大家都能够极尽各自兴起的善心。因此,君子必须用推行絜矩来使天下公平。
  (三)公正应“好恶当理”
  “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是儒家社会治理的目标和理想方案,而“正”也是儒家修己之学的核心。朱子对于“公正”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说:“好恶当理,便是公正。”②意思是说喜好和厌恶之情表达得合情合理,这便是公正。又说:“公者,心之平也;正者,理之得也。”③公与正,“此两字不可少一”④,意思是公是心里公平,正是喜好和厌恶来得合情合理。假如公而不正,那么喜好和厌恶一定不能合情合理;正而不公,那么只会在事物之间急迫寻求正确答案,然而心里却不公平。通常而言,“公”是“正”的前提。只有公平然后才能正确合理地判断,公是广大、正直没有私意,正是没有偏离。公正社会风气的养成是全体国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更要关注重要官员所起的精神导向作用。古语云:“上梁不正下梁歪。”因此,朱子特别强调要“用刚明公正之人以为辅相”⑤。
  (四)法治以儆效尤
  儒家以“礼”为支柱的治人之学在宋代已发展为礼法兼施,德主法辅。朱子非常赞同春秋时期郑国子产的做法:“子产政事尽做得好,不专爱人。做得不是,他须以法治之。”①子产政事处理得好,不只对百姓仁爱。百姓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也会用法律进行惩戒。朱子认为要确立一个简单易行的法律,让老百姓遵循,这就非常好了。为政必须确立法律纲纪,令行禁止。虽然号令已经明确,但是刑罚也是不可废弛的。如果说令不行,禁不止,就认为是宽仁,那就错了。假使不用刑罚,那么号令只是挂在墙壁作作样子罢了。刑罚可以使人警醒,避免其他人犯同样的过失。朱子强调每个人都应当爱惜生命,以忍耐态度对待各种事情,对国家的法律、法令要充满敬畏之心。他在强调法治的同时,认为用什么样的人来执法也很重要。他说大概确立一项法律一定有弊端,没有无弊端的法律,它最重要的只在于是否用人得当。如果用人得当,那么法令虽然不完善,也会得高分;如果用人不当,那么虽然有好的法律,也无益于事。因此,善人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恶人会使善法也发挥不了实质性的作用。因此,朱子认识到对官员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他说:“诏儒臣博采经史以及古今贤哲议论及于教化刑罚之意者,删其精要之语,聚为一书,以教学古入官之士与凡执法治民之官,皆使略知古先圣王所以敕典、敷教、制刑、明辟之大端,而不敢阴为姑息、果报、便文之计,则庶几有以助成世教而仰称陛下好生恶杀,期于无刑之本意,取进止。”②官员的培训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微杜渐,避免官员心存侥幸的心理,监守自盗,作奸犯科。但是总的来说,在封建社会君主专制制度下,受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制约,朱子的法治思想摆脱不了人治的窠臼,其法也仅是封建社会皇帝家天下之法。

知识出处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全球化时代朱子学核心价值的新意义》《宋明理学法因天理论》《朱熹安贫恬退的思想》《曹植的性理学思想》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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