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商民主应立足于“理一”“求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8196
颗粒名称: 三、协商民主应立足于“理一”“求同”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2
页码: 80-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协商民主应立足于“理一”“求同”,通过了解各方现状与需求,找到利益交汇点,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参与主体需遵守共识规则和程序,理性包容,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 朱子 公共性 社会教化

内容

朱子认为“天理是本原,世间万物统一于理”。朱子讲“理一分殊”时既重视“分殊”,又重视“理一”。据记载:“或问‘理一分殊’,曰:‘圣人未尝言理一,多只言分殊。盖能于分殊中事事物物、头头项项理会得其当然,然后方知理本一贯。不知万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处。圣人千言万语教人,学者终身从事,只是理会这个。要得事事物物,头头件件,各知其所当然。而得其所当然,只此便是理一矣。’”②就是说,只有认识了具体的事物的现状和规律,才能真正领会天理,才能领会“理一”。协商对话就是民主过程的本质,是一种参与性共同性的政治,它鼓励和尊重个性,尊重差异性。在民主协商中,只有了解方方面面的现状与需求,才能找到利益的交汇点和融合点。作为一个社会有机体整体系统,每一个部分都不能缺少,各自的功能是互补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舍此,社会整体系统就无法健康运行。协商民主为的是把握社会治理规律,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朱熹反复强调:“要知道理只有一个。”①协商民主参与主体需要共同遵守有共识的程序与规则,充分尊重和考虑所有利益主体的要求。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在民主协商中“求理”,在贯彻中“循理”,切实提高协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知识出处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全球化时代朱子学核心价值的新意义》《宋明理学法因天理论》《朱熹安贫恬退的思想》《曹植的性理学思想》等文章。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