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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道德与伦理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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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通论》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8002
颗粒名称:
二 道德与伦理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0
页码:
146-155
摘要:
本文探讨了儒家道德伦理中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这些道德规范是儒家思想中关于人的行为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被视为是做人的道理和社会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关键词:
朱熹
儒家
伦理
内容
(一)五德及其相互关系
儒家的道德纲领,就是仁、义、礼、智、信五德,也叫做五常。这是做人的道理,人之所以为人的表征,社会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仁孔子释仁为“爱人”。④仁字析之为“二人”⑤,表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其基本原则是相爱。朱熹释仁为爱之理。朱熹曰:仁是爱之理,爱是仁之用。“仁主于爱,便有爱亲、爱故旧、爱朋友的许多般道理。”⑥朱熹认为,仁是人心之根本德性,是人心固有之天理,而天理之本性是生生不息的,故仁又可以叫做生之理。有爱才有生,故生理之实质是爱,即谓仁为“爱之理”。现代有人释“仁”为“人人”,如古人讲“君君”、“臣臣”一样,就是人其人,即把人当人之意。自己要争取做人,也要把别人看做是人。仁之于人,是先天本有的,是人之内在生命,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即朱熹所说的,“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然仁理也,人物也。以人之理合于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谓道也”。①朱熹在《仁说》中又说:
孔门之教所以必使学者汲汲于求仁也,其言有曰:“克己复礼为仁。”言能克去己私复乎天理,则此心之体无不在,而此心之用无不行也。又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则亦所以行此心也。又曰:“事亲孝,事兄悌,及物恕。”则亦所以行此心也。又曰:“求仁得仁。”则以让国而逃,谏伐而饿,为能不失乎此心。又曰:“杀身成仁。”则以欲甚于生,恶甚于死,为能不害乎此心也。此心何心也?在天地则块然为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也。②
“克己复礼”,能使此心之体无不在和其用无不用,便是仁之纲领了。行仁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善行,皆只是一个心。如事父孝,也是这一心。事君忠,事兄悌,也只是这一心。老者安,少者怀,朋友信,皆是此一心。精粗本末,一以贯之,更无余法。朱熹确切地理解到,孔子所说的“克己”不完全是克制,是自觉的内在超越,是人生的最高标准和境界。
对于朱熹释仁为爱之理,陈淳有不同的见解。他认为,仁离不开爱,却不能以爱释仁。陈淳说:仁者“只与万物一体之前纯是天理流行,便是仁”。③这就是说,知觉纯是天理,行事纯是天理,便是仁。陈淳特别强调仁的人之内在超越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标准和境界。所以他强调,仁者克己,却不能以克己释仁。
真德秀以理释仁,也跟朱熹有所不同。他说:
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然仁,理也;人,物也。以仁之理合于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谓道者也。……《中庸》所谓率性之谓道,是也。④
在真德秀看来,“仁者,心与理一,心纯是道理。……仁者,理即是心,心即是理,有一事来必有一理而应之。要克己复礼,若能克去私欲,纯是天理,自然是仁。”因为人有私欲会害仁。“人受天地之中而生,而仁、义、礼、智之性具于其心。仁虽专主于爱而实为心体之全德。……人有是身,则耳、目、口、体之间不能无私欲之累,以违于礼而害夫仁。故要克己复礼为仁。欲其克去自己之私欲而复于天理之本然。”①此引最后一句是把仁与理联系起来的最好表述,是学者应特别注意的。
义 义之本意为事之宜、正义。朱熹说:“义者,事之宜也。”②义是事之所当然和人之所应为。孟子说:“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穿逾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③在孟子看来,人要树立起公正的信念,并推己及人,即用公正的信念对待别人,就实现了义。朱熹在释《易·坤卦·文言》之“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时说:
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义以方其外。敬立而内直,义形而外方。义形于外,非在外也。敬义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无所用而不周,无所施而不利。孰为疑乎。④
君子对内诚敬以求其有秩序,对外行义以求其合乎事理。按敬义的原则行事,合乎道德伦理规范,在社会人际关系中就不会孤立了。
礼 礼是指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和典章制度。朱熹说:“礼者,人事之仪规也。”⑤《左传·隐公十一年》曰:“礼,经国家、定社稷、秩民人、利后嗣者也。”礼是处理人与人、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的。礼这种行为规范又跟今天讲的法律不同。法律是靠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具有强制性。人遵守法律往往是被动的,具有抗拒心理。礼是靠传统的习惯和公认的经验来维系的。人对礼有敬畏,使人服膺,感到合适,为人所好。因此,人服从礼是主动的。礼对人虽也有强制性的一面,但这种强制性服从于强大的社会舆论。违礼首先是自己感到良心上过不去,有内疚之感。礼之所以有这种特点,就是因为礼是由义而起的。
智 智的涵义是识和才。唐代李鼎祚说:“孔子曰:仁者乐山,知(智)者乐水,则智之明证矣。”①水象征地球运行至北方时(太阳从南回归线北返)万物所具有的属性。所以智与五行的北方水相应。水性寒。水寒则静。智是大脑的功能,大脑对内外环境的要求是喜冷恶热,喜静恶动。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智者乐水”的涵义。朱熹说:“知(智),犹识也。”②指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才能,能明辨是非。
信 朱熹说:“以实之谓信。……信者,言之有实也。”③实即诚,诚即信。古代人有剖竹为符,合而以信,叫做“合符信”。信是社会人际关系的安全阀,是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孔子曰:“言必信,行必果。”“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信德契约化,如当今之“信用卡”之类。
对于“五德”,朱熹作了十分简要的概括。朱熹曰:仁义礼智,自天之生人,便有此四件,如火炉便有四角,天便有四时,地便有四方,日便有昼夜昏旦。天下道理千枝万叶,千条万绪,都是这四者做出来的。四者之用,便自各有许多般样。且如,仁主于爱,便有爱亲、爱故旧、爱朋友的许多般道理。义主于敬,如贵贵,则自敬君而下,以至“与上大夫、下大夫言”许多般;如尊贤,便有“师之者,友之者”许多般;礼、智亦然。但是,爱亲爱兄,是行仁之本。仁便是本了,上面更无本。如水之流……仁便是水之源了。④
信德是东汉时才提出来的,先秦只讲四端(德)。理想的德性是五德兼具,使之保持动态平衡,由致“中和”而达到为君子成贤圣的境界。这正如东汉扬雄所说的:
或问仁、义、礼、智、信之用?曰:仁,宅也;义,路也;礼,服也;智,烛也;信,符也。处宅,由路,正服,明烛,执符。君子不动,动斯德矣。⑤
这里讲的“君子不动,动斯德矣”,意为五德全具才是君子贤圣。
对此,真德秀有深刻的论述。他在《操存省察之功》中认为,仁是温和慈爱的道理,义是断制裁割的道理,礼是恭敬樽节的道理,智是分别是非的道理,仁、义、礼、智是人之心性之本体,皆真实无妄才算尽性。⑥他在《迩言后序》中又说:
人之有生虽与物同,而备二气于身,根五常于心,则复与物异,故必如尧舜之善而后可谓尽性。仁、义、礼、智之端有一于缺,则以人跟物其间相去者几希!①
真德秀把人之五德看成是人之天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禽兽)的标志。而且,人呈现五德,是人之本能(性)自然的流露,此即其谓“其德性之美出乎自然,不待用力,所谓性之者也”②。就是说,人呈现五德,是人之内在超越,完全出于自觉。
(二)三纲(五伦)与五常
儒家的道德纲领仁、义、礼、智、信五德,亦叫做五常,是儒家社会思想的理论基础,它们体现于人们的伦理关系之中。儒家的伦理纲领是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明人薛瑄说: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伦理而已矣。何谓伦?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者之伦序是也。何谓理?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之天理也。③
在五伦中,君臣、父子、夫妇三伦最为重要,称为“三纲”。朱熹在《通书·乐上解》中说:“纲,网上大绳也。三纲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④三纲(三伦)或五伦,中心思想是明尊卑上下。儒家把伦理和道德概括起来叫做“三纲五常”,简称纲常。《白虎通》曰:“人皆怀五常之情,有亲爱之心,是以纪纲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之万目张也。”⑤
对于三纲(三伦)或五伦,朱子学学者有深入的论述。
“君为臣纲”——“忠” 国家之国君具有最高权威和享有最大权力,主宰一切,作为臣子的必须绝对服从,恪守“忠”的道德规范。朱熹说:“尽己之心而无隐,所谓忠也。”⑥“尽己只是尽自家之心,不要有一毫不尽。如为人谋一事,须直与他说这事合做与否。若不合作,则直与说这事决然不可为。不可说道,这事恐也不可做,或做也不妨。此便是尽忠。”就是对上要竭尽心意,毫无隐瞒。朱熹说:“忠者,诚实不欺之名。”①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讲“忠”,除了“臣事君以忠”外,还强调“君使臣以礼”。他说:
为君当知为君之道,不可不使臣以礼;为臣当尽为臣之道,不可不事君以忠。君臣上下,两尽其道,天下其有不治者哉!②
这里明显地包含着君臣双方是一种对应关系,并非单独要求臣民对君主的绝对服从。下要对上负责,上也要对下有礼。“君臣上下,两尽其道”,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父为子纲”——“孝” 在家庭中,父是一家之长,居于最高的地位,作为子女的必须遵守“孝”的道德规范。朱熹说:“善事父母为孝。”父在,子不得自专。“父没,然而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后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朱熹并不主张愚孝。他还指出,“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③朱熹讲“父为子纲”,是基于家庭是国家的出发点和基础上讲的。“其为人孝悌,则必须柔恭,柔恭则必无犯上作乱之事。”④
陈淳进一步以天理就是天命的意义上说明子必须对父母“孝”。他认为,“孝”就是天命所自然。陈淳说:
天之生人,决不能天降而地出,本孕而后产,决必由父母之胞胎而生。天下岂有不由父母胞胎而生之乎?而其所以由胞胎而生者,亦岂人之所必能,而亦岂父母所能安排计置乎?是则子之于父母,信其为天所命,自然而然,人道之所不能无。俯仰载履,自此身有生以至没世,不能一日而相离。如欲离之,必须无此身而后可。然人岂能无此身,岂能出乎天理之外哉?既不能无此身,不能出乎天理之外,是则决不能一日而相离。既不能一日而相离,则决不可以不竭尽,决不可空负人子之名于斯世;决然在所当孝,而决不容于不孝。⑤
“夫为妻纲”——“节”、“别” 作妻子的要服从丈夫,从一而终,不受第三者引诱,遵守“节”的道德要求。朱熹甚至在《劝女道还俗榜》中说:“盖闻人之大伦,夫妇居一,三纲之首,理不可废。是以先王之世,男各有分,女各有归,有媒有聘,以相配偶。是以男正乎外,女正乎内,身修家齐,风俗严整,嗣续分明,人心和平,百物顺治。”站在今天的观点上,这里并不是一无是处。朱熹早年在福建同安任主簿时,其《申严婚礼状》曰:
访闻本县自旧相承,无婚姻之礼,里巷之民贫不能聘,或至奔诱,则谓之引伴为妻,习以成风。其流及于士子富室,亦或为之,无复忌惮。其弊非特乖违礼典,渎乱国章而已。至于妬娟相形,稔成祸衅,则或以此杀身而不悔。习俗昏愚,深可悲悯。欲乞检坐见行条法,晓谕禁止。仍乞备申使州,检会《政和五礼·士庶婚娶仪式》行下,以凭遵守,约束施行。①
朱子所指责的“引伴为妻”,是指不具备结婚条件和不办理结婚手续而私奔苟合者,虽然对于贫苦百姓因无钱置备聘礼而追求爱情是一种限制,但是他同时斥责“士子富室”也这样干,“无复忌惮”,勾引良家女儿、有夫之妇,渎国章酿祸殃。并强调,士庶婚娶,仪式行下,以凭遵守,约束施行。他在《劝谕榜》中还指出:“士民当知夫妇婚姻,人伦之道,媒妁聘问礼律甚严。而此邦之俗,有所谓管顾者,则本非妻妾,而公然同室;有所谓逃叛者,则不待媒妁,而潜相奔诱。犯礼违法,莫甚于斯。宜亟自新,毋陷刑辟。”②这应该是对的。
陈淳进一步从夫妇之伦是天理(天命)的意义上说夫妇关系。他说:
天之生人,独阴不生,独阳不成,必阴阳合德,然后能生成。是夫妇亦天所命,自然如此也。然乾道生男,坤道生女,其分固一定而不可乱。则夫妇之所以当别,亦岂自外来乎?③夫妇关系是“天所命”,乾(天)为夫,坤(地)为妇,乾健而坤顺,应该夫支配妇,妇受夫支配。夫为妇纲,其“别”一定不可变。
那么,怎样把五德体现在五伦(三纲)之中呢?儒家规定了一整套践履程序和用功工夫,这就是《大学》所讲的“三纲八目”:“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五德是体,五伦和三纲八目是用,由此便构成个人、家庭、社会的整个网络。对此,朱熹在《大学章句》中作了深入的论述。
(三)践履程序与工夫
在三纲八目中,“修身”是中心环节。因此应先从修身说起。
修身 修身有三个目的,即《大学》所说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明明德”,是说要把自己的德性修养得光明清净,不为私欲所蔽。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认为,明德就是人之性得乎天而虚灵不昧,能具众理而应万事。但是,因有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发之,以复其初也。对于“明明德”,《语类》记载了朱熹的一段话:
《大学》“明明德于天下”,只是且说个规模如此。学者须是有如此规模,却是自家本来合如此,不如此便是欠了他底。……只是自家规模自当如此,不如此不得。到得做不去处,却无可奈何。规模自是着恁地,工夫便却用寸寸进。若无规模次第,只管去细碎处走,便入世之计功谋利处去。若有规模而无细密工夫,又只是一空规模。外极规模之大,内推至于事事物物处,莫不尽其工夫,此所以为圣贤之学。①
这就是说,圣贤之学,继天地之志,述天地之事,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立此规模,并亦尽此工夫。“亲民”,是说修养要以国家民众的利益为标准。亲民,即亲亲而仁民。亲民有教养之意。对于“亲民”,《语类》也记载朱熹一段说法:
古之圣贤,别无用心,只这两者是吃紧处:明明德便欲无一毫私欲,亲民便欲人于事事物物上皆是当。正如佛家说,“为此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此亦是圣贤一大事也。千言万语,只是说这个道理。若还一日不扶持,便倒了。圣人只是常欲扶持这个道理,教他掌天柱地。②
圣贤之学,要以明德、亲民来掌天柱地。天地须人扶持,而人则须圣贤扶持。至于“止于至善”,朱熹还谓,“言明明德、亲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至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③朱熹释“止”为“必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至善”为“事理当然之极至”。这就是说,“明明德”、“亲民”要达到“至善”的境地。
修身的方法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朱熹强调,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人心之灵莫不有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至,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格物致知,穷致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格物致知后必然诚意正心。朱熹说:
格物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①
“诚意”是“无自欺”、“慎其独”。《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毋,禁止;自欺,知为善去恶而心之所发未实之;谦,足;独,人所不知己所独知。就是说,不要自己欺骗自己,在个人独处时不做亏心事,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好则如好好色。
齐家 儒家的最大特色是重视家庭,被视为整个社会关系的根源。儒家的道德伦理思想体系就是建立在家庭关系之上的。现在的国家一词,即是由家到国,所以叫国家。五伦中的父子、夫妇、兄弟即是家庭关系。
齐家的前提是修身。《大学》说:“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傲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辟为偏意。亲爱、贱恶、敬畏、哀矜、傲情五者会使人偏心。朱熹在《大学章句》中注说:“溺爱其不明,贪得者无厌,是则偏得者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
齐家即治家,《大学》提出以孝、悌、慈和仁、让为治家内容,朱子学学者都有深入的论述。
治国平天下 齐了家必然要跨出家庭的范围,走入社会治国平天下。《大学》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悌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孝道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考察每个社会成员道德品质的主要标准。“移孝为忠”,把孝道由家庭扩大到社会国家,由家庭的亲属关系,即家长对子女的支配关系,来处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有国者居家能兴仁让之风,则上行下效,国家社会自然就会兴起仁让之风,把亲亲之情推广到国家社会。这样,孝道就具有强大的社会功能,或者说是社会的纽带,这种功能或纽带就成为社会安定的基础。
对于上述思想,《大学》中有所综合,其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朱熹注曰:“本谓身也,所厚谓家也。”①这就是上面所讲的,在儒家的道德伦理践履程序和工夫中,修身是关键。
德才全备即君子,为君子即可成圣人。朱熹的君子贤圣和道德伦理思想,是通过个人(个体)到群体的不断反思和人格的逐渐完善,由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伦理践履,以达到国家社会和谐一致的理想。“一方面,个人的精神要通过向社会的转化来完成自我;另一方面,要通过身、心、灵、神的四个层面逐渐深化”。②这就是说,出发点是每个人的人格塑造,而个人(个体)人格的塑造又不能离开社会群体,而落实、体现于社会群体之中。这种社会人文主义是企图通过道德伦理理想而转化为社会现实政治经济的。这种君子、圣贤的东方人的思想传统,是朱子学的基本思想。
由上可见,朱子学是历史的,更是现实社会的。基于当今世界众多的学者,从各个不同角度研究和弘扬朱子学,把朱熹的思想和人格介绍给现代人,将会使人们对人生价值和生活意义进行再认识,使孔子、朱熹所建立起来的东方文化主导人们的精神力量和生活方式,成为挽救人类社会道德伦理危机的良方之一,促进社会健康地往前发展。
朱熹的著作是东方文化的经典,他的为君子成贤圣的人格境界是东方人的模范。朱子学不仅具有真理的价值,更具有实践价值。朱熹是个言出躬行的人,他的言行影响了当时的社会,更应为后世所效法。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而人的心灵日见衰竭的今天,朱子学于世道人心大有裨益。这是我们研习朱子学的最主要的体会和想要反复表明的。
知识出处
《朱子学通论》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主要记述了朱子学的渊源、朱子学的创立、朱子学的基本内容、朱子学在福建的传衍分化、朱子学在全国思想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朱子学在国外的传播和影响、近现代朱子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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