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朱熹《四书》与经典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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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939
颗粒名称: 四 朱熹《四书》与经典翻译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5
页码: 576-580
摘要: 这篇文章主要探讨了贾氏对朱熹经典诠释学的研究和观点。贾氏认为,朱熹对《四书》的诠释具有语篇连贯和互文性特点,因此对其翻译诠释采用了整体比照和局部探微相融合的方式。同时,贾氏也指出了何晏和朱熹在诠释《论语》时的不同方法和观点。此外,文章还讨论了贾氏对朱熹诠释的翻译问题,认为其翻译存在一些变易和不准确之处。文章最后指出,虽然贾氏的翻译存在一些问题,但其对朱熹诠释的研究方法和观点仍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 朱子 哲学思想 诠释学

内容

贾氏的研究建立在扎实的文献翻译基础上,对《四书》相应术语的运 用体现出其本人的思考方向。以“经典” 一词为例,贾氏在论及儒家五经、十三经、《四书》时,采用了 Canon 一词,而在表达一般意义上的经典时,则采用Classico这两个词最根本的区别是Canon指“A collection or list of sacred books accepted as genuin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该词来源于基督教,常指《旧约》、《新约》,带有明显宗教意味。但是否能仅据贾氏使用该词来断定其对朱熹《四书》研究是从宗教学研究角度出发呢?贾氏专业是中国思想史,其一贯的研究方法是在《朱熹与〈大学〉》中已指出的客观、平实的历史研究法,以如实把握朱熹的经典思想。他的朱熹研究并无任何宗教意味,尽管他曾指出朱熹对《四书》研究的执著已带有某种宗教情怀,但只是意在表明朱熹的研究态度。作者使用Canon意在表明儒家思想系统中具有《圣经》般地位的经典已由五经转换为《四书》,以此突出《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经朱熹诠释后,已成为真正的Canon,影响统治了中国后期的知识史,非一般Classic可比。它所指的是《四书》的经典地位而非表明作者对朱熹研究的宗教态度,并不能以贾氏之书来证明西方朱子学研究的宗教性趋势。①
  诠释的主观差异性与文本的客观同一性。贾氏《朱熹对〈论语〉的解 读》一书以比照方式突出了何晏《论语集解》历史诠释与朱熹《论语集注》哲学诠释两种方法的差异,就《论语》何、朱不同注释直接给出不同翻译,区分了不同学者视域中的经文,达到了彰显朱子新经学与何晏经学不同的目的。
  如:时习之,何:以时诵习之。recite it in due time;朱:时时习。re-hearse it constantlyo②与其易也的“易”。何:和易。serene.朱:易,治也。meticulous.③又如“有耻且格”的“格”,何:格,正也。Set themselves right.朱:格,至也。……至于善也。一说,格。正也。Arrive at good.④朱熹对,,格”的第一解为“至于善”,第二解则同于何晏。他曾明确表示,如两解并存,以第一解为优。
  贾氏的翻译存在变易。19世纪传教士理雅各(James Legge)奠定了西方中国经典翻译的典范,他对《四书》的翻译亦以朱熹《四书》为底本,将贾氏对《大学》主要范畴的翻译和其译文相对照,可见出贾氏的特点。下文J指James Legge, G1指贾氏1986年版《朱熹与〈大学〉》译文;G2指其2007年版《四书:后期儒家基本教义》译文。
  明明德:J : illustrate illustrious virtue
  G1 : keeping one's inborn luminous virtue unobscured
  G2 : letting one's inborn luminous virtue shine forth 格物 J: investigation of thingso
  G1 : apprehending the principle in things
  G2 : investigation of things
  就字面意义对称而言,“明明德”两个“明”字只是词性不同,意义并无多少差别。贾氏的翻译过于曲折,不如理雅各精准。贾氏2007年译文较1986年在语义上更具积极性、主动性,但仍不够简洁。早期贾氏对“格物”的翻译,意译为“穷究事物之理”,亦不够恰当,若 此,则如何翻译“穷理”?故他在2007年重新回归理雅各的翻译。此外贾氏对仁、新民、中庸等的翻译与理雅各亦有不同,然其高下则各有千秋。
  贾氏译文亦有可商处,如他对何晏、朱熹的“克己”有不同翻译,何:to restrain the self;朱:to subdue the selfo① 何晏引马融说把克己解为约束自身,朱熹则解为战胜身之私欲。其语义有两处差别:“克”是约束还是征服? “己”是身体还是作为身体中不好的部分(私欲)?贾氏注意到前者之别,但却将两个意义不同的“己”都译为“self”,显然未达到区别的效果(就笔者寡见所及,英译本少有注意此点者)。即便在朱熹本人的诠释中,此克己之己与本章下句“为仁由己”之“己”亦是意义有别的。
  贾氏认为朱熹诠释具有语篇连贯和互文性特点,故对其《四书》的翻译诠释亦采取了整体比照和局部探微相融合的方式。他对具体文本的翻译,总是结合其他相应文本来阐明之。在翻译每条《朱子语类》正文后,适当以小号字体加以阐发,并另外加以注释,基本上引朱解朱。如第七卷小学第一条,即引《大学章句序》解释古人小学和大学的问题。对某些重要核心术语如理气等,贾氏不遗余力的旁征博引,此引注法实得朱熹精髓。既然何晏、朱熹对《论语》有着不同注释,那么《论语》的真正意义是什么?贾氏认为,《论语》的真正意义就是读者在文本中发现的意义。《论语》滋哺了保留它为神圣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恒久的重新诠释和重新振作的自我认同中反过来滋哺了对《论语》的阅读与理解。故对注释的学习之于经典文本实际意义的理解珍贵无比。
  综合来看,贾氏的朱熹《四书》研究较为全面深入,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整体比较的研究视野。他把握住朱熹《四书》作为晚近儒学的基本教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内在和谐整体。并利用《四书章句》之外的材料展开比照性研究,明确了各资料之间的主次先后关系,指出《语类》虽然极具参考价值,但还是应最先参考《四书章句》。通过何晏、朱熹《论语》诠释的具体比较,发现中国经典诠释存在历史与哲学两种模式。二是内在问题意识。著者选择由经典诠释入手来研究中国思想史,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是对西方忽视中国经典研究的补充。他注意到注释是中国思想家表达思想的主要方式,故在《四书:后期儒家基本教义》中采用集注的研究形式向英语学界阐释自宋以来理解《四书》的典型方式。其次,著者对中国经典的学习载体——朱子《四书》;表达形式——行间注体裁;诠释方式——魏晋的历史性与宋明的哲学性诠释;学习目的——学以成圣等重要问题都有细致阐述。这些论述对西方目前仍缺乏的中国经典思想研究有很强的补白意义。正如作者所言,中国历史后半期( 1200—1900年)中国人如何研究《四书》文本并吸收其中的价值观,这在西方极少有研究。另一方面,著者的研究涉及理学经典化、经典诠释义理化、经典宗旨伦理化等重要经学思想论题,对当前日益活跃的经学思想研究具有借鉴意义。如贾氏认为,朱熹《四书》诠释的重要意义在于把理、气、心、性构成的一套形上语言和儒家正统结合起来,提供了更加人类中心主 义的关切。三是采用了以传统经典注释方式为主,辅之以西方论文的形式,体现出鲜明的“中国风格”。其著作由长篇前言+翻译+注释+结语的结构构成,翻译注释皆极详尽,如对《大学》全书的翻译包括了《大学章句序》,指出“复其性”来自李翱。对已有注释加以批驳,如批评理雅各将“下民”解释为“inferior people”不妥,应为“ the people below ”not“the inferior people”.①当然,贾氏的从思想史展开研究,对朱熹《四书》诸多内在哲学问题如道统、理气、心性等并未给予深入阐发,此是其限制所在。

知识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朱子四书学概述、朱子道统说新论、经学与实理、寓作于述、《四书集注》文本与义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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