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论题、材料的相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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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908
颗粒名称: 四 论题、材料的相洽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6
页码: 519-524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子书信的考证方法包括:1)同一论题的关联照应:通过讨论相同话题和与朱子生平和其他弟子友朋的讨论相应,推测书信年代。2)事实材料的关联一致:朱子与弟子之间的交往和事实材料对准确判定书信年代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例如,万正淳《中庸》说的讨论和《答滕德粹》四、五、十、十一诸书的年代推断。这种方法有助于了解朱子的思想演变和历史背景。
关键词: 朱子 哲学思想 论题

内容

朱子书信与诸弟子友朋反复往来,常有数人讨论同一话题之情况,故在考察其书信年代时,应力求各材料间通贯无碍,应与同一论题、人物生平的讨论等相应。
  (一)同一论题的关联照应。关于万正淳《中庸》说的讨论。《文集》卷五十一《答万正淳》第4—6书皆提及万氏《中庸说》,第四书问目四十一条,几乎皆为《中庸》说,万氏评论甚多,朱子多以“得之”应之。第五书言“去岁尝读《中庸》,妄意辨析先儒之说,今春录以求教矣。”明确表明第四书在今春。第六书讨论较杂,但也讨论了几条《中庸》说。此三书与《答吴伯丰》第七书正好相应,朱子在该函中请吴必大转呈自己给万氏的回函,特别称赞万氏《中庸说》水平颇高。朱子于此提及“丧子之悲”,故推出当为辛亥(1191年)春,由此可见答万正淳四、五、六书亦当在辛亥春前后。
  又如朱子与李晦叔、黄商伯、李孝述关于阴阳五行的讨论。《文集》卷六十二《答李晦叔》第六书言“《大学或问》中阴阳五行之说。先生答黄寺丞云:‘阴阳之为五行,有分而言之,有合而言之。‘辉尝推之云云。”①按:此书提及的“先生答黄寺丞”,指《文集》卷四十六《答黄商伯》第四书:“阴阳之为五行,有分而言之,如木火阳,而金水阴也。有合而言之……”②而该书内容又见于胡泳戊午所录语录,《答黄商伯》第四书“必在戊午”,据此顺推,《答李晦叔》第六书亦应在戊午。此外《续集》卷十《答李孝述继善问目》第二书亦作于“戊午后”,该书亦提及“孝述又见先生答黄寺丞健顺仁义礼智之问”,更证实《答李晦叔》第六书当在戊午。主旨相同、文字有重合者的两封或以上书信,其年代应是大体相近的。《别集》卷四《答向伯元》一、二书皆论及就刘子澄处听闻书府有康节墨迹事,文字基本相同,年代亦应相近。《文集》卷五十二《答李叔文》一与《文集》卷四十四《答梁文叔》三主旨相同,且有文字极为相似者,皆讨论“孟子下文再引成覸、颜渊、公明仪之言”之说,年应相同或相近。
  (二)事实材料的关联一致。朱子与弟子之交往对于我们准确判定书信年代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如《文集》卷五十九《答余正叔》第三书言,“熹一出无补,幸已还家,又幸奉祠遂请,且得杜门休息”③。按:此书当在己酉四月后。王懋竑《朱子年谱考异》载,“己酉春正月……,除秘阁修撰,依旧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辞职名”①。朱子两次辞免方得成功,时间已在己酉四月后。《文集》卷二十二《辞免秘阁修撰状二》云:“右熹四月二十二日准尚书省札子,以熹辞免秘阁修撰恩命,奉圣旨不许辞免。”②又如《文集》卷五十九《答陈才卿》第三书提及“正叔在此,无日不讲说”③。而陈文蔚(字才卿)《克斋集》卷十二之《余正叔墓碣》言,“己酉秋九月予往省先生,值正叔将归,语别武夷溪上,未两月而讣闻矣。寔十一月乙丑也。”正叔死于己酉十一月,故该书当在戊申己酉间。
  《文集》卷四十九《答滕德粹》四、五、十、十一诸书年代。第十书言:
  示喻缕缕备悉,但若果能真使私情不胜正理,便是确然可据之地,不必舍此而他求也,顾恐或未能耳。记《序》之作,或不免俯徇俗情。诚如来喻,然其间亦不敢甚远其实,异时善读者当自得之也。衰病日侵,求去未获,便民之事所不敢忘,然其可否,亦何可必。少须旬月,复申前请耳。淳叟、国正想时相见,有何讲论?方丈计亦时会见也。④
  该信提及的刘淳叟(刘尧夫),据方彦寿《朱熹书院门人考》死于己酉1189年,此书不可能在己酉后。其次,“衰病日侵,求去未获”当与相连下文“便民之事所不敢忘”等齐观,意指辞职未能获得批准,“求去”指辞去所授职而并非辞去已经担任的在位实职。朱子意为:在职有利于干造福生民之事的提醒不敢忘记,但对此不能必定得行。再过十天个把月,将再次申请辞职。朱子一生多有辞职,此处当指朱子丁未至戊申间多次辞江西提刑之职,详见《文集》卷二十二《辞免江西提刑状》一、《辞免江西提刑》札子一、二、三。更重要的是,第十书与《答滕德粹》第四、五、十一书紧密相关,为讨论方便,录三书如下:
  四书:到官既久,民情利病必已周知,更宜每事加意,……亲炙诸贤,想亦有益。日用之间常更加持守讲习之功。①
  五书:知官闲,颇得读书,……彼中朋友书来,多称德粹之贤……《溪堂杂文》久欲为作序,但以当时收拾得太少,诗篇四六之外,杂文仅有两篇,想亦未是当时着力处,未有意思可以发明,又不成只做一篇通用不着题底文字,以故迟迟至今。②
  十一书:大抵守官且以廉勤爱民为先,其他事难预论。幸四明多贤士可以从游。……熹所识者杨敬仲简,吕子约(监米仓),所闻者沈国正焕,袁和叔燮,到彼皆可从游也。③
  十书首句告之“果能真使私情不胜正理,便是确然可据之地”,乃守身为官之法,与四、五、十一书为官之说相接。次句“记序之作”与五书“溪堂杂文久欲为作序”相应,指《文集》卷八十二《跋滕南夫溪堂集》,该跋言,“平生遗文在者不能什一。”“淳熙丁未其兄孙璘访予崇安,出其集与此传示予。九月丙辰,里人朱熹书”。④有力证实了此四封书信当在丁未(1187年)。十书末句提及“淳叟、国正想时相见,有何讲论?方丈计亦时会见也。”指刘尧夫(淳叟)、沈焕(国正),方谊(方宾王)。四书言,“亲炙诸贤”,五书言,“彼中朋友书来,多称德粹之贤”,十一书言,“幸四明多贤士可以从游”,“熹所识者”云云,语义相应。此外,《文集》卷四十九《答滕德章》第四书亦提及,“示谕《溪堂》序跋,此固所不忘,但年来病思昏愦,作文甚艰,又欠人债负颇多,须少暇乃可为耳”⑤。
  《文集》卷五十六《答方宾王》诸书年代。《答方宾王》第一书“作于戊申夏归自临安途中”⑥。其余诸书似亦在戊申年间。其一,综合1—10书考虑,朱子戊申六月奏事,停留京城不到半月即离开,在路上接到方氏之书。1书言:“乃辱专人追路,惠以手书。”①2书言:“道旁客舍,草草布此。”②特别是第7书提及,“熹前日看所寄《易说》不子细,书中未敢察察言之。遣书后归故居,道间看得两册,始见其底蕴”③。此三书皆言及道间,可见三书时间相接,主题相同,《答方宾王》第3书与4书内容上颇多重复,显然一时。第4书:“近方略为刋订,欲因婺女便人,转以寄呈而临行适病,不能料理简书,令人检寻不复可得。”④此句“临行”与“适病”的主语非一人,临行是寄信的便人,病者是朱熹。似不可据此断定是朱子在临漳赴任前。第11书言拜祠辞职之事:“比虽已拜祠官之命,然辞职未报。尚此忧惧,万一未遂更须力请耳。”⑤戊申年朱子亦有反复拜祠辞职之请。
  《文集》卷三十一《答张敬夫》第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二书的年代。按:《答张敬夫》第二十七书依次讨论了五王之事、唐代牛李之事、《论语》何有于我哉、《孟子》恶知其非有章,正一一对应于《南轩集》卷二十二《答朱元晦》“《通鉴纲目》想见次第”书。该书提及南轩主持城南书院,托朱子写书楼大字,据此可知当在癸巳1173年也。
  《答张敬夫》第二十八书,《南轩文集》卷二十二答朱子此书开篇言,“某守藩倏八阅朔矣”⑥。《南轩文集》卷十《尧山漓江二坛记》言,“淳熙二年之春,某来守桂”⑦。故二十八书正在岁末也。另《朱子全书》本该书校勘记提出浙本此书下注十一月。
  《答张敬夫》三十二书即《答敬夫论中庸说》,该书与三十三书前后相承,亦当在丁酉1177年。二书之内容皆对应于《南轩文集》卷二十三答朱子“某新岁来即欲申前请”“此间归长沙一水甚便”前后二书。《答张敬夫》三十二书依次讨论了《中庸》、《大学》的“鸢飞鱼跃”“前知之义”“切磋琢磨”三章注解。与《南轩文集》答朱子“某新岁”书所言“《中庸》、《大学》中三义,复辱详示,今皆无疑。但截取程子之意”①说分明相应。
  以上在前辈学者成果基础上,采用事实考辨与思想判定相结合的方法,对若干朱子书信年代提出了一些新的探讨,通过这些具体考证,试图表明其中某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窃以为对诸如朱子文集、语类、《四书》著作、人物交往等问题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警惕,无疑更有利于我们把握朱子文献,从而客观的阐释其思想。

知识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朱子四书学概述、朱子道统说新论、经学与实理、寓作于述、《四书集注》文本与义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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