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不信不果”与“必信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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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876
颗粒名称: 六 “不信不果”与“必信必果”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2
页码: 456-45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孟子》“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章中,朱注引用了尹焞和王勉的解说。其中,尹焞认为主于义则信果在其中,而王勉有“不信不果”与“必信必果”两种说法,存在版本分歧。辅广引用杨时说,认为孟子不信不果是对夫子必信必果的发挥,并批评王勉的“必信必果”说与尹焞的解说重复且不合“妄人”之义。胡炳文引用了杨时说,分析了此章中的三种情况,并认为王勉的“不信不果”说对应于妄人,与尹焞的解说相呼应。因此,四库本误将王勉的“不信不果”说改为“必信必果”,不符合辅广的解说。
关键词: 朱子 哲学思想 孟子

内容

《孟子》“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章朱注先引尹焞说,“主于义,则信果在其中矣;主于信果,则未必合义。”次引王勉说:“若不合于义而不信不果,则妄人尔。”②而所引王说存在“不信不果”与“必信必果”的版本分歧。即《四书纂疏》中《集注》所引王勉说为“必信必果”,但辅氏所论及的王氏说则是“不信不果”;四库萃要本恰与之颠倒,《集注》所引王勉说为“不信不果”,辅氏所引王说为“必信必果”(与日本静嘉堂文库所藏元刻本同)。
  辅氏曰:以“必”为“期”,尤更有功。……王氏则又有“不合于义而必信必果,则为妄人”之说,尤尽其敝。③
  《集注》引王勉之说,一本作“必信必果”,一本作“不信不果”……则主于义而信果在其中者,大人之事也;主于信果而未合义者,小人之事也。若不合于义,又不信不果,则妄人而已尔。如此,恐“不”字为是。辅氏定作“必”字,非矣。④
  《四书纂疏》引辅广说赞尹焞解最合章旨,称赞朱子以期待解释“必”极为有功,堵住了肆无忌惮者以不必信果为行事借口之可能。辅广又指出王勉判不义且必信必果者为妄人之说,更是穷尽其弊病。且以“尾生之信,徒狄之果”作为王勉“必信必果”说的例证。但王说意在批评既不义且不信不果者,而辅广所举尾生、申徒狄是属于“言必信行必果”者,显然与王氏相矛盾。问题出在辅氏错误将王氏说之“不”改为“必”。胡炳文明确批评辅广这一做法。炳文先引杨时说,认为孟子不信不果是对夫子必信必果的发挥。进而分析此中有三种情况:大人之主于义而信果即在者;小人之主信果而不合义;妄人之不义不信不果,无一可取者。故王氏“不信不果”即是指妄人,此正与尹焞说所述前两种人相对应。辅广以王说为“必”,既与尹说重复,且不合“妄人”之义。据此可推出四库本实误,不合辅广义。

知识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朱子四书学概述、朱子道统说新论、经学与实理、寓作于述、《四书集注》文本与义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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