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朱熹“复礼”诠释的内在发展:以不满于“复天理”之释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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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642
颗粒名称: 一、朱熹“复礼”诠释的内在发展:以不满于“复天理”之释为例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6
页码: 140-14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熹是南宋时期的著名理学家,他对“复礼”这个概念有着深刻的理解和阐述。在朱熹的诠释中,“复礼”是恢复本有之礼、返本复性、复天理、复节文(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复天理之节文等思想的相互补充,是构成他完整“复礼”诠释思想的基础。然而,朱熹对释“礼”为“理”、释“复礼”为“复天理”不满,认为这种诠释过于空洞,难以涵盖“复礼”的精细工夫。
关键词: 朱熹 克己复礼 哲学思想

内容

朱熹释“复礼”为复本有之礼、返本复性、复天理、复节文(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复天理之节文,这些思想是相互补充的一个完整的整体,共同构成朱熹的“复礼”诠释思想。就历时来看,这一思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随着朱熹认识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具有一个内在的发展历程。这一发展历程又是极其复杂的,限于篇幅和水平,下文仅选取朱熹对释“礼”为“理”、释“复礼”为“复天理”不满这一现象来讨论,借此透显朱熹“复礼”诠释思想所具有的内在发展性。
  围绕朱熹为首的宋儒释“礼”为“理”、释“复礼”为“复天理”,清代汉宋之争有激烈的论辩。戴震曰:“以‘理’为学,以‘道’为统,以‘心’为宗,探之茫茫,索之冥冥,不如反而求之六经。”②戴震以“茫茫”“冥冥”形容宋儒虚而不实,对宋明儒家“性即理”“心即理”之说持质疑态度,认为理学虚渺幽远不可捉摸,是禅学而非儒学,禁言宋儒形而上之理,提出理“乃要其后,非原其先”③,释“理”为肌理、腠理、文理,④视“理”为天地人物事本身内具的条理,在具体事物中,而不是超越其上的。焦循曰:“宋儒言性、言理,如风如影。”⑤亦斥责宋儒释“礼”为“理”虚而不实。凌廷堪指出:“《论语》记孔子之言备矣,但恒言礼,未尝一言及理也。”①凌氏从文献考据上批判宋儒释“礼”为“理”不合孔子言语实际。程树德亦指出:“如此章孔子明言复礼,并未言理。……解经须按古人时代立言,孔子一生言礼不言理,全部《论语》并无一个理字。”②事实上,朱熹自己也已经看到上述问题的存在。从理学体系建构的角度而言,朱熹释“礼”为“天理”,把形而下的“礼”拉入形而上的“天理”;但从礼之现实践履、操作的层面来看,朱熹又认为“复礼”内含精细工夫,“复天理”空而不实,难以囊括,从而对训“礼”为“理”、释“复礼”为“复天理”表示不满。清代阮元指出了这一点:“朱子中年讲理,固已精实;晚年讲礼,尤耐繁难③。诚有见乎理必出于礼也。……故理必附于礼以行。空言理,则可彼可此之邪说起矣。”④阮元从个体学术发展的角度指出,朱子对理、礼的理解前后有变化,这较之只是批评朱熹以“理”释“礼”者显然有了新的视角。但值得注意的是,朱熹中年即已经意识到以“理”释“礼”为空言,理必附于礼以行,因而不满于“复天理”之释而进行反思,并通过再诠释体现出来,从而由释“礼”为“天理”发展到释“礼”为“天理之节文”。朱熹以“天理之节文”释“礼”,既关注到了形而上的本体,又兼顾到了形而下的工夫,从而实现了体、用,本体、工夫的结合。清代汉学家阮元等批朱熹以“理”释“礼”并指出朱熹晚年转向注重“礼”,其实出现了两个误会,一是以“理”释“礼”的代表人物是二程,不是朱熹,朱熹是以“天理之节文”释“礼”;二是朱熹不是到晚年才有“讲礼”的转变,早在中年,朱熹即自觉对“礼”之“天理”义进行反思并发展为“天理之节文”义,突出形而下的“礼”。学者们大都对第一点有回应,而对第二点却多顺承阮元之说或不曾触及,其实这一点是不符合事实,也有损于朱熹理学体系建构的全面性的。
  其一,“复礼”内含精细工夫,“复天理”难以囊括。
  朱熹曰:“然克己又只是克去私意,若未能有细密工夫,一一入他规矩准绳之中,便未是复礼。如此,则复礼却乃是精处”①;“惟是克去己私了,到这里恰好着精细底工夫,故必又复礼,方是仁”②。在这里,朱熹从正反两方面明确指出,“复礼”是“精处”,是“细密工夫”“精细底工夫”,如果只是克己,未能“入他规矩准绳之中”,就算不上“复礼”。
  在回答学生“‘克己复礼’如何分精粗”的提问时,朱熹指出,“若以克去己私言之,便克己是精底工夫,到礼之节文有所欠阙,便是粗者未尽”③。朱熹认为,如果礼之节文工夫欠缺,那么就是“粗者未尽”,也就是没有做好“复礼”的精细工夫,当然,“克己”也是“精底工夫”。
  朱熹释“复礼”为精细、细密工夫,亦来自于他对“复礼”之“礼”的理解。《朱子语类》载:
  因问:“这‘礼’字恁地重看?”曰:“只是这个道理,有说得开朗底,有说得细密底。‘复礼’之‘礼’,说得较细密。‘博文、约礼’,‘知崇、礼卑’,‘礼’字都说得细密。知崇是见得开朗,礼卑是要确守得底。”④
  在此,朱熹明确指出,“复礼”之“礼”说得较细密,若释“复礼”之“礼”为“理”,可想而知,则只能是说得开朗底道理。朱
  熹又说:
  下面四个“勿”字,便是克与复工夫皆以礼为准也。⑤
  盖圣人所谓礼者,正以礼文而言,其所以为操存持守之地者密矣。①
  朱熹认为,从“克己复礼”章下文四个“勿”字可知,克复工夫是以形而下的礼为准;圣人所谓“礼”,是指礼文,这个“复礼文”的工夫,是细密的操存持守工夫。
  《朱子语类》载:“颜子‘克己复礼’,便规模大,精粗本末,一齐该贯在这里”②;“吾儒克己便复礼,见得工夫精细。圣人说得来本末精粗具举”③。实际上,在朱熹看来,“克己复礼”工夫规模大,本末粗精具举。
  说得开朗底之“理”不能代替说得较细密之“礼”,“复礼”之“礼”若只释为“理”,便不能展现和囊括“复礼”工夫上的“细密”“精致”,也与“克己复礼”工夫精粗本末一齐该贯相矛盾,显然有不妥的地方。
  其二,“复理”悬空不实,而“复礼”是“着实”工夫。
  在朱熹看来,若只是以“理”训“礼”,会导致空而不实。
  朱熹学生正淳曾问:“程子曰:‘礼,即理也。不是天理,便是人欲。’尹氏曰:‘礼者,理也。去人欲,则复天理。’《或问》不取尹说,以为失程子之意,何也?”④朱熹回答说:“某之意,不欲其只说复理而不说‘礼’字。盖说复礼,即说得着实;若说作理,则悬空,是个甚物事?”⑤朱熹认为,尹焞“复天理”之说不是程子本意,因为“复礼”是“着实”工夫,而理则“悬空”了,不能以理易礼。从《论语或问》中朱熹评论尹焞的原话,我们更能看出这一意思:“惟尹氏庶几近之,然其以理易礼,而遂以复礼为仁,则亦失程子之意矣。”⑥
  为何“复理”之诠释悬空?朱熹强调,“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⑦;“‘约之以礼’,‘礼’字便作‘理’字看不得,正是持守有节文处”(“克己复礼”之“礼”亦然)①;“只说理,却空去了。这个礼,是那天理节文,教人有准则处”②。在朱熹看来,只说“理”,没有言及“形迹”,“空去了”,“礼”是“持守有节文处”“教人有准则处”,“礼”字作“理”字“看不得”。
  在《论语或问》中,朱熹对《论语精义》中汇集引用的程颐、范祖禹、吕大临、谢良佐、尹焞等人以“理”训“礼”、以“复理”训“复礼”之诠释,一一进行了评析,认为以“理”训“礼”空而不实,“失之过高,而无可持循之实”,不可训“礼”为“理”。例如,对于伊川“礼者,理也”③之训,朱熹评曰:“如曰‘礼者,理也’亦言礼之属乎天理,以对己之属乎人欲,非以礼训理,而谓真可以此易彼也。”④朱熹澄清了程颐之诠不是以“理”易“礼”,而是以礼之属乎天理对应己之属乎人欲。再如,对于谢良佐之语“循理而天,则动作语默无非天也。内外如一,则视听言动无非我矣”⑤,朱熹评论道:“然必以理易礼,而又有循理而天、(以我视听,以斯视听,)自然合礼之说焉,亦未免失之过高,而无可持循之实……若曰‘循理而天,自然合理’,则又何规矩之可言哉?”⑥谢良佐将理、天、我等同视之,朱熹明确指出,其问题是太过虚高,不务实,没有规矩可言。
  值得注意的是,据钱穆考证,《朱子语类》所载“‘克己复礼’,不可将理字来训礼字”⑦,系朱熹46岁时语。⑧据《年谱》记载,《论语或问》一书成于淳熙四年(1177)夏六月,朱熹当时48岁。⑨从上文所涉《论语或问》中的讨论来看,朱子在中年已经意识到以“理”释“礼”、以“复天理”释“复礼”之不妥,即强调要“复礼”才着实。如此看来,清儒阮元等人评朱熹“中年讲理,晚年讲礼”之说,与实际不符。朱熹本人早在中年即意识到,一方面,为了理学体系建构的需要,要将形而下之“礼”拉入形而上之“理”“天理”,因而以“理”训“礼”;另一方面,朱熹中晚年时皆强调,从现实践履、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只是以“理”训“礼”,以“复理”训“复礼”,又欠妥当。所以,朱熹释“复礼”为“复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以求兼顾二者。
  其三,以“复理”释“复礼”,易堕于佛道之空寂。
  在建构理学体系的过程中,朱熹将礼与仁义智信等纳入核心范畴理的内涵,离开“礼”的具体内涵,而释“礼”为“理”,将“礼”演化为了一个抽象的概念。在中晚年回过头来反思时,朱熹又认为,理应安顿到礼上,体现到礼的洒扫应对进退等具体事物上,否则就悬空无实,流于佛老。比如,《朱子语类》记载了朱熹64岁①时的相关言语:
  只说理,却空去了。这个礼,是那天理节文,教人有准则处。佛老只为元无这礼,克来克去,空了。②
  然而世间却有能克己而不能复礼者,佛老是也。佛老不可谓之有私欲。只是他元无这礼,克己私了,却空荡荡地。他是见得这理元不是当。克己了,无归着处。③
  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朱熹批判佛教只克己不复礼、只说理不说礼,主张圣人之教应以复礼为主,反对以理训礼,否则如“空荡荡”之释氏,无归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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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以宋代佛道挑战、清代汉宋之争为背景,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对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进行研究,挖掘朱熹克己、复礼、为仁及三者关系的诠释意涵,揭示其诠释的理学化、阶段性、发展性、矛盾性特征及其成因,彰显了朱熹内倾的学术特征、“致广大,尽精微”的学术特质与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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