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朱熹在“克己”诠释上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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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617
颗粒名称: 一、朱熹在“克己”诠释上的立场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5
页码: 52-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是宋明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对“克己”的诠释是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朱熹之前,对“克己”的诠释存在多种观点,包括“胜己之私”、“约身”、“治己”、“责己”等。朱熹在扬雄“胜己之私”的基础上增加了“身”和“欲”,以“胜身之私欲”训“克己”,并强调内在意念和外在形躯的修养工夫,以巩固和突出“克己”诠释的内在意涵。
关键词: 朱熹 克己复礼 哲学思想

内容

自汉代开始,以“克己”为核心的诠释甚多,歧解纷纭,争端蜂起。可概括为四类:
  一是训“克己”为“胜己之私”。西汉扬雄开此训之先河,“胜己之私之谓克”①,首将“私”字纳入克的对象。魏王肃训“克己”为“胜己私情”:“克,胜,言能胜己私情复之于礼则为仁也。”②隋朝刘炫指出,“克训胜也,己谓身也。有嗜欲当以礼义齐之。嗜欲与礼义交战,使礼义胜其嗜欲,身得归复于礼,如是乃为仁也”③。“克己”即“胜嗜欲”。宋代邢昺继承刘炫诠释,在《论语注疏》中引用并注疏为:“克训胜也,己谓身也,谓能胜去嗜欲,反复于礼也。”④程颐在承续前人诠释的基础上以“克尽己私”训“克己”并有所发挥。⑤相关表述还有张载“克己要当以⑪理义战退私己”①、范祖禹“克己,自胜其私也”②、陈祥道“胜己之私谓之克”③、胡安国“克己者,自胜其私意也”④、张栻“克尽己私”⑤,等等。
  二是训“克己”为“约身”“治己”“修己”。汉代马融将“克己”训为“约身”,《论语集解义疏》和《论语注疏》均引马融此解。⑥南朝梁皇侃强调:“克,犹约也。复,犹反也。言若能自约俭己身,还反于礼中,则为仁也”⑦,训“克己”为“约俭己身”。宋代叶适以“治己”训“克己”:“克己,治己也,成己也,立己也。”⑧明清有较多学者直承马融“克己”古训。明末邹守益认为,“克己复礼,即修己以敬”⑨。王龙溪也认为,“‘克’是修治之义,‘克己’犹云‘修己’”,明确反对以“己”为欲。⑩清代刘宝楠、陈澧有类似表述:“凡言‘克己’,皆如约身之训”?;“马氏之意,盖以克己复礼即约我以礼,故解克己为约身也”?。阮元在《揅经室集》中汇集收录了三位承续马融训解的经学家言论,即毛奇龄、凌廷堪、臧用中。?今人钱穆?、杨伯峻?、李泽厚?亦如此解“克己”。
  三是训“克己”为“能己”。汉代孔安国训“克己复礼”为“身能反礼”:“复,返也。身能反礼,则为仁矣。”①宋代杨简训“克”为“能”,“克己”即“能己”,强调“己”的主观能动性。②明代胡直指出:“克,能也。孔子正言能于己而复礼则为仁矣,能己即与由己应,盖为仁功在复礼,而复礼在由己。”③他认为“胜私”解不符合语境,“克己”“由己”一语而顿分二义,不恰当,训为“能己”,则上下文文义一贯。明代罗汝芳也认为,“克己”“由己”之“己”相同,“克”即能,“克己复礼”即自己能复于礼。④清人俞樾坚持孔安国注,并强调断句:“按孔注训克为能,是也。此当以‘己复礼’三字连文,‘己复礼’者,身复礼也,谓身归复于礼也,能身复礼即为仁矣,故曰‘克己复礼为仁’。”⑤
  四是训“克己”为“责己”。东晋范宁指出,“克,责也。复礼,谓责克己失礼也。非仁者则不能责己复礼。故能自责己复礼则为仁矣”⑥。以“责”训“克”,“克己”就是“责己”。清儒藏用中也用“责己”训“克己”:“范武子训‘克’为‘责’,责己失礼而复之,与下文‘四勿’义亦通。”⑦并指出马融、范宁等说,义本互通。清黄式三也认为,“克己,犹言深自克责也”⑧。
  “克己”上述四类诠释,在朱熹之前大都已提出,且承接有序,流播不断,各自体现出独特的学术脉络。朱熹没有选择马融“约身”、孔安国“身能(反礼)”、范宁“责己”,而是承袭扬雄“胜己之私”。由扬雄“胜己之私”、王肃“胜己私情”到刘炫“胜身(嗜欲)”、程颐“克尽己私”,朱子释“克己”为“胜身之私欲”,在扬雄“克己”诠释的基础上增加了涵括外在形躯意义的“身”和表达内在意念的“欲”,并以“身”限定“私欲”,在兼顾内外两层修养工夫的基础上,巩固和突出了“克己”诠释之内在意涵。
  朱熹在《论语集注》中指出:“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克去己私以复乎礼,则私欲不留,而天理之本然者得矣”。①“克己”就是战胜己身之私欲。私欲既去、私欲不留,人才能复归于礼,回归到天理的本然状态。在《朱子语类》《论语或问》等著作中,朱熹亦有类似表述。“克,是克去己私。己私既克,天理自复”②;“此圣门之学,所以汲汲于求仁,而颜子之问,夫子特以克己复礼告之,盖欲其克去有己之私欲,而复于规矩之本然,则夫本心之全德,将不离乎此而无不尽也”③。“克去己私”“克去有己之私欲”等,均是朱熹承接扬雄“胜己之私”、以“胜身之私欲”训“克己”的不同表达。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亦用同一诠释脉络下的扬雄、刘炫、邢昺等前人使用过的类似语词,以“己私”“私意”等来释“己”。比如,朱熹71岁时,在《答周深父》中指出:“细考本文,恐不若只作胜己之私之安稳也。”④“胜己之私之谓克”是早时扬雄对“克己”的诠释。那么,这是否可以说明:朱熹对“克己”的诠释与扬雄、刘炫等人的诠释是一样的?假若朱熹满足于与他们一样,那么,朱熹为何在扬雄“胜己之私”的基础上特加一“欲”字⑤,还别出心裁、刻意释“己”为“身之私欲”?朱熹曾明确指出,“某释经,每下一字,直是称等轻重,方敢写出”⑥;“某于《论》《孟》,四十余年理会,中间逐字称等,不教偏些子。学者将注处,宜子(仔)细看”①。显然,以“胜身之私欲”释“克己”绝不是他一时兴起偶尔为之,而是经过长期深思熟虑所得,这种诠释也大不同于同一脉络下的其他诠释。“圣人之言,即圣人之心;圣人之心,即天下之理。”②朱熹认为,圣人之言是天理的表达,他数十年致力于通过经典诠释建构和完善理学体系。“克己”是《论语》中孔子答颜渊之言,朱熹“克己”诠释的不同之处就体现在其中蕴涵和依托的天理体系。唯有从理学体系出发,我们才能真正洞悉朱熹“克己”诠释的奥妙所在。

知识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以宋代佛道挑战、清代汉宋之争为背景,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对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进行研究,挖掘朱熹克己、复礼、为仁及三者关系的诠释意涵,揭示其诠释的理学化、阶段性、发展性、矛盾性特征及其成因,彰显了朱熹内倾的学术特征、“致广大,尽精微”的学术特质与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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