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对构建当代生态文明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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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519
颗粒名称: 朱熹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对构建当代生态文明的启示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8
页码: 184-19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熹的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思想。朱熹认为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提出了“天地万物一理”的生态哲学观,强调了人类在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同时,朱熹也提出了“以事亲之道以事天地”、“视万物如己之侪辈”的生态伦理观,认为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爱护万物,将道德范围扩展到宇宙万物。这些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现代生态伦理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 生态哲学 儒家文化 朱熹

内容

追求人与自然和谐是中国几千年来传统文化的主流。宋代理学集大成者朱熹在汲取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态伦理思想,这是我们构建现代生态伦理学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它对我国当代生态文化的构建尤其是高校的生态文明教育有着重要的启示和积极的意义。
  一、朱熹的生态哲学及其生态伦理思想
  宋代理学伦理观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将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道德原则向人际关系以外的人与万物间拓展。北宋理学家张载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①他的这个“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伦理道德命题,确定了同处天地之间的一切人皆是兄弟同胞,万物与人也是同一性体的泛人伦理关系。程颢提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②将人与万物浑然融为一体。他又提出“万物无一失所,便是天理时中。”③就是说,在“天理”之下,人与万物各有其所。南宋朱熹在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生态伦理思想。
  (一)朱熹确立了“天地万物一理”的生态哲学观
  天理论是朱熹理学思想体系的核心思想。他以理为宇宙本体,把儒家伦理与宇宙本体统一于天理,这是朱熹天理论哲学的实质与核心。在“理一元论”哲学的前提下,朱熹对其生态哲学的内涵与属性作了具体的论述。他说:“天地之间,万物之众,其理本一,而其分未尝不殊也。”①又说:“盖天人一物,内外一理,流通贯彻,初无间隔。”②朱熹这种本体论意义上共有的“理一”,强调的是人与宇宙万物之间保持一个共生共存的“理一”。在朱熹看来,人作为自然界之派生物,体现了自然界的一般规律即天地宇宙的生生之理,人与自然界必须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人要实现自然天地的生生之理,必须实现并完善自己的人性,才能回归到自然界的本体之存在,也即天之所以为天,人之所以为人,只有一“理”,“理会得”天人一理,才能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之目的。
  朱熹“万物一理”的生态哲学,进一步发展了儒家“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思想。由“天人合一”发展为“万物一体”,再发展到“万物一理”,这是将人与自然、万物都融为一体,已经不再仅仅讲天与人的关系,而是把天、人与“理”相联系,以“理”作为最高的范畴。正因为“万物一理”才能够实现《中庸》所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把人与自然、万物的发展变化看作是相辅相成的和谐、平衡运动。朱熹的“万物一理”思想成为宋明理学生态平衡的理论基础。
  宋代理学家的生态哲学要求人主动地实现与天地相贯通,做到“为天地立心”,使万物尽性,最终达到“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天地万物一理”的精神境界。
  (二)朱熹肯定了人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中的主观能动作用
  朱熹不仅看到了自然界的价值,同时也看到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他说:“人之始生,得于天;既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③朱熹认为,人是运用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主动者,而不是被动者,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并不是无主体的发展,而是以人类为主体的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人要实现自然天地的生生之理,达到“己于天为一”的万物与我同体的境界,即“万物与我为一,自然其乐无涯”①的和乐的理想世界,就必须实现并完成自己的人性,这样才能回归到自然界本体之存在。朱熹这一思想也是对儒学创始人孔子主张通过人的努力,达到“天人合一”的思想的传承与发扬。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②可见,朱熹和孔子一样,在对待人与天的和谐问题上,都具有主体意向性思维方式,都肯定了人在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主观能动作用。
  (三)朱熹提出“以事亲之道以事天地”、“视万物如己之侪辈”的生态伦理观
  朱熹这一生态伦理观是对张载《西铭》思想的阐发。朱熹注《西铭》,概括其主题曰:“此篇论乾坤大父母,人物皆己之兄弟一辈,而人当尽事亲之道以事天地。”在《西铭解》中,他诠释“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之“吾与”为“则其视之也,亦如己之侪辈”,“物吾与也”是人对万物要“若其性,遂其宜”。③这种普爱众生,泛爱万物的思想,亦是对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朱熹说:“盖骨肉之亲,本同一气,又非但若人之同类而已。故古人必由亲亲推之,然后及于仁民;又推其余,然后及于爱物,皆由近以及远,自易以及难。”④在朱熹看来,人类道德要由“亲亲”推展到“仁民”,再由“仁民”扩展到“爱物”,即从人际之间(“亲亲”、“仁民”)向人与自然之间(爱物)推及,并且是“由近以及远”、“自易以及难”的道德实践。这说明,朱熹和张载一样不但重视人际道德,而且把道德扩展到宇宙万物,从而提出了“视万物如己之侪辈”、“以事亲之道以事天地”的生态伦理。朱熹把宇宙间所有物类视作人类伙伴的“爱物”思想,为人类平等对待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他的这一思想既可以满足人类基本最自然的血缘亲情之需要,又突出了普遍的人类之爱,更使爱心超越了人类社会的畛域,扩展到无限广大的天地万物,用爱心将人与万物连为一体。这是一种十分难得、境界极高的生态伦理思想。
  朱熹的这一思想,在他晚年教学时还经常重复着讲。他的门人徐寓所录朱熹61岁语:“《西铭》只是说事天,但推事亲之心以事天耳。”①叶贺孙所录朱熹62岁语:“《西铭》大要在‘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两句。‘塞’是说气……自一家言之,父母是一家之父母;自天下言之,天地是天下之父母;通是一气,初无间隔。‘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万物虽皆天地所生,而人独得天地之正气,故人为最灵,故民吾同胞,物则亦我之侪辈……大抵即事亲以明事天。”②这就说明,朱熹将人际道德向生态道德拓展,是其一贯的主张。
  二、朱熹的生态价值观及其“中和”的辩证思维
  生态价值观念,是指人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形成的对生态环境的价值评价、价值取向,亦称生态价值意识。古往今来,始终存在二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自然界的水、空气、土壤、矿藏、森林等都是大自然对人类无偿的馈赠,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然资源,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自身的价值;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地球上所蕴藏的资源也是有限量的,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态环境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本身也有其价值,使用资源需付出代价,损害资源要加以补偿,才能使环境的生态不失衡,使资源得以永续利用。在这一问题上,朱熹显然属于后者。
  (一)朱熹提出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道德观
  如前所述,朱熹由人际间的“亲亲”、“仁民”的道德规范推及出人与自然之间的“爱物”的生态伦理原则。但是,人们应如何贯彻与施行“爱物”这一生态伦理原则呢?朱熹根据动植物依时(季节)变化而发育成长的生态规律,提出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道德观,他说:“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③朱熹认为,“爱物”就是人类要从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伦理立场出发,树立对自然“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道德观。在使用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价值取向上,人们既要考虑人类的价值和利益,也要考虑到自然的承受能力,从而在二者之间达到一种平衡。不能以满足人们的物质欲望,而肆无忌惮地占有和掠夺自然资源。人若能以“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的胸怀,以“万物一体”的境界对待自然,那么利用和开发自然就是“爱物”所能允许的,即符合“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价值取向的,正所谓“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可见,朱熹的“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道德观与其所主张的人与自然“其理本一”,和谐共生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生态哲学观是完全一致的。
  (二)朱熹提出“物各得其宜,不相妨害”的生态价值观
  朱熹依其“理一分殊”思想,在强调天人本只一理时,还认为“天人所为,各自有分”,①人与万物各有其所。在整个自然界和社会中任何一人、任何一物均有其各自独立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他说:“元者万物之始,天地之德莫先于此,故于时为春,于人则为仁,而众善之长也。……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其宜,不相妨害,故于时为秋,于人则为义,而得其分之和。”②这里的“物各得宜,不相妨害”就是承认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各自存在的合理性,要求彼此尊重各自的生存权利。朱熹又说:“天之生物,有血气知觉者,人兽是也;无血气知觉者而但有生气者,草木是也;有生气已绝而但有形质臭味者,枯槁是也。是虽其分之殊,而其理则未尚不同;但以其分之殊,则其理之在是者不能不异。”③朱熹把人与动物、植物视为同出一理,“同得天地之理以为性,同得天地之气以为形”、“天人本只一理”。然而,朱熹又认为,人与动物、植物各有其所,各有其分之殊。这种“物各得其宜,不相妨害”的思想,包涵了尊重生命和善待自然的观念。
  (三)朱熹提出了“中和”的生态辩证观
  如何才能做到使自然资源能被人们永续利用呢?朱熹提出了“中和”的生态辩证思想。他说:“中和在我,天人无间,而天地之所以位,万物之所以育,其不外是矣。”①《中庸》亦言:“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是“天地万物之理”的“大本”、“大道”,平常性而又不易性,上下贯通的不偏,充分反映《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意义。可见,朱熹认为“中”是天地万物生长发育的一种常态,人们对待自然的行为,要符合这种常态,才不会违背天理。
  “中”的最终目的是“和”,“和”不是单纯的“和谐”,而是“和而不同”,是在“不同”的基础上的和谐,是多样性的统一。而多样性又是世界的基本特征,地球上人和所有生物是以多样性为持续生存条件的,要使自然生态系统实现“和”的状态,就既要保持生态系统中物种多样性和适量,又要使万物各得其宜,真正做到朱熹所说“万物并育于其间而不相害,四时日月,错行代明而不相悖。”②朱熹的“中和”观念,从另一角度进一步表明了人们在对待自然的价值取向上,既要考虑人类的价值和利益,也要考虑到自然的承受能力,从而在二者之中达到一种所谓“中和”的平衡境界。
  “中和”就是天人和谐,这是朱熹和谐理念的最高境界。“中和”的路径也是由内在心性和谐而达至宇宙的和谐。只要人能够行使“中和”之道,天人关系就能和谐,保持各自的地位,获得正常的发展,实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三、朱熹生态伦理思想对构建当代生态文化的启示
  生态文化是指反映“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之间和谐协调、共生共荣、共同发展的一种社会文化,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构建生态文化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的任务。
  从当前我国社会的现实与表征来看,我国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诸如天然林锐减、草原大面积退化、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严重、水资源短缺、水和大气污染严重、耕地面积减少和质量下降、环境安全和粮食安全受到挑战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治理而转变。这和我们较长时期以来存在的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式发展模式和制度法规不健全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关系。但究其深层次的原因,都和执政管理者,社会民众的生态意识淡薄,生态伦理价值观失范,生态文明教育不力等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化解生态危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应该实现伦理价值的转变和社会文化的转型,要以生态文明的伦理观替代工业文明的伦理观。要围绕生态文化建设,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形成尊重、热爱和保护自然的文化氛围,发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
  从构建生态文化的角来看,朱熹的生态伦理思想对当代社会主要有如下几点启示与价值。
  (一)朱熹的生态哲学为构建当代生态伦理学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
  朱熹提出了“天地万物一理”的哲学思维模式,强调人与宇宙万物之间保持一个共生共存的“理一”,宇宙间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都有自己的内在价值和生存权利。在万物之中,人既是禀承天地之秀气而成为万物之灵,人也应自觉地把人际之间的“亲亲”、“仁民”的道德规范向人与自然之间的“爱物”推及,“以事亲之道事天地”。朱熹这一思想包涵了把世界看做是“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从哲学层面上揭示万物相联,包容共生、和谐共融、价值共享、平等相宜等现代生态伦理思想和生态文化的本质要求,它已成为构建现代生态伦理学的重要思想来源和理论基石之一。
  现代生态伦理学创始人、美国著名学者莱奥波尔特的大地伦理学也是把人与万物看成一大地,把人类之爱由社会领域扩展到整个大地。他在《大地伦理学》中指出,“大地伦理学只是扩大了社会的边界,包括土壤、水域、植物和动物,或者它的集合——大地”。其思想和朱熹的思想如出一辙。1991年,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在题为《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的战略》报告中指出,为了改善人类的生存条件,我们的生活方式必须满足两项要求:一项是努力使一种道德标准——一种进行持续生活的道德标准得到广泛的传播和深刻的支持,并将其转化为行动;另一项是将保护和发展结合起来进行自然资源保护,将我们的行动限制在地球的承受能力之内,以便使各地的人能享受到健康和安定的生活。报告认为,“关心地球是每个人的事情”,并且“人类现在和将来都有义务关心他人和其他生命,这是一项道德原则”。①这些提法和朱熹提出的“以事亲之道以事天地”、对自然“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道德原则是何等相似。这就不难理解,美国当代生态伦理学权威、国际环境协会主席罗拉多教授由衷地赞赏:“建构当代生态伦理学的契机和出路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显而易见,朱熹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思想对当代世界生态伦理学的影响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中国传统哲学智慧对世界的贡献之一。
  (二)朱熹的生态伦理思想为当前我国生态道德教育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生态道德教育是构建我国生态文化乃至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朱熹的生态价值观肯定了人在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了生态道德教育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的重要作用,并重视生态道德教育中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指出了它是一个“由近以及远、自易以及难”的道德实践过程。这就告诉我们,在我国当代生态文化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生态道德教育这一基础性的工作。必须遵循“由近以及远、自易以及难”的道德实践原则。
  目前我国的生态道德教育,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环境教育中,重视环境知识和环境法规教育,而忽视生态道德教育,尤其是忽视了对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的培养;二是在生态道德教育中,忽视生态道德教育内容的设计和生态道德教育方法手段的创新,尤其缺乏生态道德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活动载体的建构与活动的全程指导。在生态道德体验与实践上,各部门很少能把“植树节”、“环境日”以及“保护母亲河”、“观鸟爱鸟”等活动作为生态道德体验和实践活动真正有效地开展起来。只有让大家都参与生态道德体验和实践活动,才能深刻领悟生态现象,反思生态问题,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形成生态道德责任感。实践性原则是生态道德教育的一项根本原则。朱熹的“由近以及远,自易以及难”的道德实践原则告诉我们,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还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让人们自觉地投身到保护环境、热爱自然、珍惜生命、节约资源、合理消费等各项道德实践活动中去,以实现生态道德文明素质向生态文明行为的转化。
  (原刊于《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1期)

附注

①张载:《西铭》,载《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62页。 ②程颢、程颐:《程氏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66页。 ③程颢、程颐:《程氏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28页。 ①《四书集注》,北京:中国书店,1994年,第271页。 ②《朱子语类》卷一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87页。 ③《朱子语类》卷一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87页。 ①《朱子语类》卷六〇,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436页。 ②《四书集注》,北京:中国书店,1994年,第142页。 ③朱熹:《西铭解》,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1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42页。 ④《四书集注》,北京:中国书店,1994年,第189页。 ①《朱子语类》卷九八,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523页。 ②《朱子语类》卷九八,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520页。 ③《四书集注》,北京:中国书店,1994年,第337页。 ①《朱子语类》,卷六四,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570页。 ②朱熹著,苏勇校注:《周易本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62页。 ③《朱文公文集》卷五九,载《朱子全书》第23册,第2854页。 ①《朱文公文集》卷六七,载《朱子全书》第23册,第3265页。 ②《四书集注》,北京:中国书店,1994年,第36页。 ①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等著,国家环境保护外事办公室译:《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7页。

知识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精选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2008-2018年公开发表的朱子学研究论文37篇,按文章内容分成了朱子与理学、朱子与社会、朱子与教育、朱子与当代、朱子与东亚、朱子与闽台等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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